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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律師專欄】

老人及兒童遭遇意外傷害 解決流程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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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02日訊】如果老年人或兒童遭遇意外傷害訴訟,那麼他們的案件會與一般成人案例有些程序上的差異。大多數意外傷害的受害人年齡介於18至65歲之間。一般來講,成人案件在經過雙邊協商、簽署賠償協議,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之後就結束了。但是當涉及到未成年人或老年人,需要增加一些額外的程序,即使原告與被告已經達成協議。

比如未成年人的案例中,父母或親屬以訴訟人的監護人身份介入。如果監護人涉及訴訟,大部份工作是正式程序方面的,但訴訟焦點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意外傷害。此外,當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結束協議後,會被要求取得法院許可,這也是一項附加程序。所以由監護人、親屬或接收父母同意對未成年人的補償金額、簽署協議後,他們必須取得法院的未成年人士協定(infant’s compromise order)。

該協定鑑於未成年人在年少的時候就獲得一大筆錢,可能帶來的副效益;從而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在年滿18歲之前,不能合法取得補償金。而未成年人士協定則由法院授權,在法官審查雙方律師提供的證據,以及確定賠償金額無誤後,簽發的合法協定。之後,賠償金將一直保存在儲蓄銀行,直至未成年人年滿18歲後才開始支付給他/她。雖然這一程序不同,但它很有用。

如果原告超過65歲,他們需要紅藍卡(Medicare)的許可,才能終止案件。過去幾年因受經濟衰退的影響,政府的財政赤字升高,支付紅藍卡的醫療開支也成為一種負擔。從去年開始,這項法律可以減輕一些負擔。法律規定,只有紅藍卡能夠在醫療訴訟開始前、支付當事人的醫療賬單。一旦達成和解,紅藍卡將計算,他們已經為你支付了多少金額,這筆金額需要從你的協議金額中扣除。因此,如果你是紅藍卡受益人,你必須把這份通知轉給你的律師。律師將依據法律做工作,而當事人也需要在協議結束後、等待更長時間才能拿到賠償金。這些程序都會由律師來完成,但是如果當事人瞭解這些程序,會對整個賠償過程更能理解。

朴安德魯(Andrew Park)是韓裔資深交通意外傷害專業律師,雪城大學法學院畢業,持有紐約和新澤西州律師資格執照。1997年開始涉足意外傷害法律案件,2003年創建Andrew Park法律事務所,處理過2千多意外傷害案件,有著豐富的交通意外案件處理經驗。在紐約交通意外傷害律師中,朴律師索賠成功率排名第二。他致力於幫助少數移民,為客戶贏取最大的利益,律師樓有華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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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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