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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
【大紀元2016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灣台南報導)過年假期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民眾利用計程車的機會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台南市政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南市交通局表示,過年期間搭乘計程車只會較平常日多出50元,以維護市民權益。
台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今年度過年加成期間自國曆2月5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14日夜間12時止,即皇曆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7,分別依平常日的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全天將按錶再加收50元。
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南市交通局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若有不按錶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司機姓名等詳細資訊,向市民服務熱線:1999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