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21日訊】(中央社台東縣21日電)蘭嶼核廢貯存場回饋金,監察院對發放現金有意見;台電表示,會積極和監察院溝通,循往例現金發放,儘量趕在農曆新年前完成。
核廢料貯存場放在蘭嶼鄉,台電每3年會編列租用土地租金和回饋金給鄉民。民國101年至103年台電編列新台幣2.6億元,蘭嶼鄉公所趕在去年底將計畫送到台電,希望能趕在新年期間發放給鄉民。
根據蘭嶼鄉公所提報的回饋金計畫,每人可領到4萬元現金,學生加發3000元獎學金,長輩加發5000元的營養補給金。
不過,傳出監察院不同意蘭嶼鄉公所對回饋金的使用計畫。
台電公司表示,目前土地租用回饋金計畫還在監察院,台電認同蘭嶼鄉公所提的現金發放計畫,但是監察院有意見,台電會積極和監察院溝通,討論看如何「修正」計畫,儘快讓蘭嶼鄉民新年期間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