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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子簽證今起施行 首階段開放27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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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2日訊】(中央台北12日電)外交部宣布,中華民國「電子簽證」(eVisa)計畫自今天起施行,第一階段開放27國民眾申請,台灣是全球第24個國家實施eVisa,這將對外國民眾來台觀光商務更有吸引力。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羅添宏上午在記者會表示,為因應國際旅行文件電子化發展趨勢,並配合推動「觀光大國」計畫簡化外籍旅客來台手續,及進一步爭取各國改善對中華民國簽證待遇,外交部去年上半年推動外籍人士網路申辦來台「電子簽證」(eVisa)計畫,自今天起正式實施。

羅添宏說明,eVisa將提供符合申請資格非適用免簽證來台的外籍旅客,自行透過網路申辦簽證的「一站式」(填表申請、信用卡繳費、經審核通過獲發電簽憑證)便捷服務,免除申請人須親自向我駐外館處申辦、等候發件及舟車勞頓所花費的時間與金錢。

電子簽證收費一律為新台幣1600元,要注意的是停留天數則為30天,不可延期。

他表示,eVisa將分階段實行,第一階段開放申請事由以商務、觀光、短期探親或參加國際會議等活動為主,適用對象包括4大類,首先是原適用落地簽證國家:汶萊、土耳其、馬其頓等3國。

其次是21個邦交國(教廷除外):貝里斯、布吉納法索、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諾魯、尼加拉瓜、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多美普林西比、索羅門群島、史瓦濟蘭、吐瓦魯等。

第3是相互改善簽證待遇國家,包括厄瓜多、秘魯、哥倫比亞等3國。上述3類合計第一階段開放27國。

第4項則是應邀來台出席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等事由而適用「選擇性落地簽證」人士,這部份則不限國別。

羅添宏說,中華民是全球第24個實施eVisa計畫國家,這項方便措施將有助政府爭取更多觀光客來台。外交部將視首階段實施狀況、成效及其他國家改善簽證待遇的進展,不定期會同相關機關研議擴大適用國家及對象。

領務局表示,外籍民眾若須申請電子簽證,請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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