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大陸維權律師謝燕益被中共警方指定監視居住6個月後,據消息稱近日他被警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這是自去年中共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大肆鎮壓維權律師,並以「煽顛罪」為名批捕律師的最新一起案例。
律師被捕後 官媒污名化報導
1月11日,大陸多名律師發布微博披露,「律師謝燕益被指定監視居住6個月後,最終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因這個罪名,謝燕益律師仍然不能見自己的律師。」
據大陸律師披露的天津市警方逮捕通知書的影印件顯示,謝燕益於今年1月8日被批捕,現關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去年7月10日下午,謝燕益律師被中共警方約談,7月12日早上從北京的住所內被帶走,中午被抄家,之後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就在謝燕益律師被約談的前一天即7月9日凌晨,中共警方綁架了大陸維權女律師王宇。此後,警方同樣以「煽顛罪」為由不准予維權律師王宇會見代理律師。
王宇被捕後,中共官方喉舌高調刊文,對圍繞王宇所在的鋒銳律師事務所為主線的維權律師進行大肆抹黑宣傳。
中共新華社官方網站報導稱,公安部摧毀了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少數律師、訪民相互勾連的重大犯罪團伙,並點名周世鋒、王宇、李和平、謝燕益、謝陽、隋牧青等人。
當晚,謝燕益的妻子原珊珊寫材料起訴《新華網》和相關記者,指控他們在報導中歪曲事實,突破了媒體的職業倫理和道德底線,嚴重影響她的家庭生活。原珊珊在起訴材料中表示,謝燕益是一位心懷大志,充滿智慧、心志高遠,時時給人以信心、力量和勇氣的人。原珊珊要求被告方道歉和經濟賠償。
謝燕益錄音 詳述被抓前遭傳喚過程
去年8月,海外獨立中文媒體《新唐人》曾獲得一份有關謝燕益律師的錄音資料,謝律師詳述了自己被帶走的前兩天,遭多名國保登門騷擾,並被非法提訊五個小時的過程。
謝燕益表示,「昨天跟五個國保鏖戰到深夜,談了四、五個小時,主要是王宇律師被抓以後,我接受《新唐人》採訪,沒有保留,基本上直指他們的罪惡,之後又發了王宇、周世鋒及又有好幾個(律師)新抓的文章,觸怒了他們。」
王宇所在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多名律師被抓捕後,謝燕益也遭非法傳喚。謝律師在錄音中提到,國保警察讓他寫不再聲援被抓律師的保證書,他因此寫了三點聲明。
首先,謝燕益說這是一次法律常識之外的談話,自己不排斥這種溝通交流,但要聲明自己的意見和立場。
謝燕益說,「第二點,我又講了關於王宇,關於這些律師和公民朋友們,在慶安事件以及在一些社會公共案件當中的表現,是堅持法制,沒錯誤,包括我自己,我們沒有錯,而且是難得可貴的,仗義執言,不畏權勢。」
謝燕益曾是慶安徐純合案的代理律師。謝律師認為,他和那些被抓律師的一言一行,都是在維護中國憲法和法律秩序。他還說,王宇律師有很多值得學習的精神。
謝燕益說,「第三點,我不僅對這個社會沒有消極的情緒,而且我是積極的心態,正因為我相信這個社會有希望,相信法制中國一定能夠實現,所以我才不懈怠,盡我的微薄之力,所以這一尺一寸我不能退。」
謝燕益表示,如果是個人得失的話,他可以退,但是關係到所有公民的權利、所有公民子孫後代的事,絕不能有絲毫的退讓。
大陸維權律師謝燕益,祖籍廣東,參與代理數十起維權案件,包括多起法輪功信仰案件。2003年提起憲政第一訴,起訴時任國家軍委主席江澤民不顧民意違反憲法利用等額選舉方式繼續擔任國家軍委主席。2008年發表《和平民主運動研究》積極倡導和平民主理念。
「7.9逆流」 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被公開信點名
自從王宇律師被抓捕後,中共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大肆抓捕和傳喚各地的維權律師。
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公布的最新統計顯示,截至12月30日,至少316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和家屬被約談、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或失蹤。
目前,包括王宇、包龍軍、李和平、謝燕益、周世鋒、王全璋、隋牧青等至少36名律師及維權人士仍處於羈押或失蹤狀態。
去年10月17日,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發表關於「7.9逆流」的《百日聲明》,譴責中共警方發動「7.9逆流」的違法行為,敦促警方立即回到法治的軌道上來,無條件釋放被以各種莫須有罪名強迫失蹤的律師及人權捍衛者和家人,追究造成這次人權災難的決策者、實施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就在去年8月30日國際強迫失蹤受害者日前夕,一批被抓的維權律師和公民的家屬聯名向中共公安部長郭聲琨發出一封公開信,公開信表示,從7月9日開始,他們的親人被強迫失蹤,當時這些人被「天津警方」帶走,並且安上統一罪名「尋釁滋事」或僅僅就是「涉嫌刑事犯罪」。家屬們發現為失蹤親人聘請代理律師極其困難,一旦律師想介入,就有國保找上門去阻止。
據公開信披露,好不容易找到律師介入後,「竟然發現天津市警方根本不承認曾經帶走過我們的親人。」這封公開信還稱,恐怖事件發生,還有恐怖組織出面聲明對此負責,公安系統將人帶走是否也要為自己所做的表個態?#
責任編輯:蔡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