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8日電)台北市財政局公布,建商興建住宅目的在於銷售,但興建後待售期間難以認定有「囤房動機」,為避免調高稅率影響市場,一年內未銷售的稅率由3.6%降為2%,待議會通過後實施。
台北市財政局深夜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北市去年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對於非自住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課徵3.7%房屋稅,被視為打房。此外,再加上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說,建商蓋房子,不一定會馬上售出,必須給建商合理時間,讓他們在時間內賣出,若「房子蓋完卻一直不賣,才叫囤房」,因此擬放寬囤屋稅。
台北市財政局晚間10時30分公布新聞稿指出,市政會議審議通過稅捐處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企業或公營事業員工宿舍、房屋出租符合社會住宅者、公立學校宿舍,房屋稅由3.6%降為1.5%。
建商1年內未銷售的房屋稅由3.6%降為2%、公同共有房屋未設管理人者,房屋稅由3.6%降為2.4%。
財政局表示,本次修法是為促進租稅課徵合理化,但相關稅率修正仍須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