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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門羅郡華裔弒父案庭審系列報導之四

陪審團下週一到譚家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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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星期五(9月25日),紐約州門羅郡(Monroe)華裔青年查爾斯·譚(Charles Tan,下稱「譚子」)弒父案繼續審理。昨天出庭的有譚亮公司的員工、門羅郡首席屍檢官以及譚子的同學。

昨天下午,在聽完首席屍檢官迪格南(Caroline Dignan)的證詞以後,法官皮姆皮亞諾(James Piampiano)決定批准檢方提出的動議,讓陪審員到犯罪現場去察看,認為這樣對陪審員有幫助,有助於讓陪審員想像出來,嫌犯是如何將譚亮殺死的。法官說:「看20張大峽谷的照片,不如親自到大峽谷去看一下。」不過,法官同時立下多條規矩,規定陪審員察看現場期間,只能直接到事發的房間,不能談論、逗留。而且,所有媒體必須離陪審員300呎以外。

昨天庭審時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可能是因為有一名陪審員在之前的庭審中錄了音,午餐休庭結束以後,法官和律師挨個對陪審員問話,但是沒有陪審員被開除。

譚亮2月5日晚起失去音訊

譚亮被槍殺之前是達美影像的老闆。昨天有多名達美影像(Dynamax Imaging)的員工出庭做證。譚亮遭槍殺以後,公司由譚亮的大兒子傑弗裡·譚(Jeffrey Tan)和太太譚清(Qing “Jean” Tan)負責。

員工約翰遜(Megan Johnson)表示,自己在2月5日見到了譚亮,當天晚上8點40分收到譚亮的郵件,她回復之後,再沒有收到譚亮的郵件。約翰遜說:「他(譚亮)不回復郵件,不尋常。」2月6日,約翰遜在公司也沒有見到譚亮。她表示,總體上譚亮人不錯,只是有時很容易發怒。當辯方律師諾貝斯(James Nobles)問:「你有沒有看到過譚亮在辦公室裡發脾氣、訓斥人、叫喊、扔東西?」約翰遜回答說:「有。」

除了約翰遜之外,還有兩名公司員工出庭作證:菲利普斯(Josh Phillips)和蘇利文(Michael Sullivan)。蘇利文是生產經理,從公司2013年1月成立後就在公司工作,他表示譚亮會把員工叫到一起,專門為了訓斥某一個員工;並在不同的人面前說不同的話,讓員工之間互相鬥。公司工作壓力很大,有些員工因此辭職。

譚子通過「吸管買家」買槍

在此之前,有當地媒體報導說,譚子先是在伊薩卡(Ithaca)的沃爾瑪試圖買短槍,但是因為技術原因,在線提交的申請需要等待,譚子沒有辦法馬上拿到槍。事後,譚子轉而讓大學同學在20哩外的考特蘭郡(Cortland)沃爾瑪店買了槍。昨天的庭審證實了這一說法。

昨天,考特蘭郡沃爾瑪店的員工布坎南(Ryan Buchanan)、運動品區經理克里門斯(Thomas Clements)和考特蘭店經理諾內迪(Larry Nolletti)在出庭時證實,在今年2月5日下午4點左右,將一把Remington 870型短槍賣給了尼克博克(Whitney Knickerbocker)。法庭上播放了當天的錄像,尼克博克是一個人到店裡的,花了350美元買了短槍和子彈。這把短槍後被用於殺害譚亮。

尼克博克是譚子的大學同學、朋友,到目前為止,他並沒有被捕或受到指控。根據聯邦法律,這種為別人買槍的「吸管買家」(straw purchaser),最高可以判10年監禁以及25萬美元的罰款。

譚亮屍體慘不忍睹

昨天最讓陪審團震驚的可能是門羅郡首席驗屍官迪格南的證詞。根據迪格南的描述,譚亮身高5呎4吋,體重150磅。當時他的臉上被開了一槍,「毀壞性非常大」,鼻子和右眼完全被槍擊飛,中槍處皮膚有燒傷的痕蹟。迪格南在作證時表示,這意味著當時槍離譚亮距離很近,甚至是輕挨著皮膚開的槍。當看到臉部受傷的情形時,一些陪審員已經明顯看不下去。

除了臉上中槍以外,譚亮的胸、胳膀上都中了槍,胸部中槍是從右朝左開的槍,開槍位置在上方,因為屍體已經腐爛,有些槍傷甚至很難看出子彈是從什麼地方進去的。

迪格南同時證實,到2月9日報案時,譚亮已經死了至少24到48小時,也有可能是四至五天,但無法知道確切的時間。而且在停屍期間,好像有動物舔過或是咬過譚亮的屍體。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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