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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保
【大紀元9月23日報導】(中央社高雄23日電)牛排店長吳志德車禍死亡,友人陳柏全涉嫌夥同3名男子設局殺人詐領鉅額保險金,高雄地院今天宣判,陳柏全等4人被判14年至17.5年不等刑期。死者家屬不服判太輕將上訴。
吳志德家屬到庭聽判後,大表不滿表示「在台灣如果殺人不會判死,司法形同鼓勵人民犯罪」,未來會再上訴,替死者討公道。
判決書指出,陳柏全和吳志德等人為詐領保險金,由吳志德出面,陸續向國泰、新光等9家保險業者投保壽險,累計最高可領身故保險金新台幣4592萬元。
陳柏全和吳志德去年5月28日等人商議,用菜刀砍斷吳志德的左手臂詐領保險金,吳志德事後順利申請到20萬餘元的保險理賠。
判決指出,陳柏全等人食髓知味,事隔約3個月,一行人又計畫先用鐵鎚打傷吳志德的手,再加工車禍撞斷吳志德左腿,申請理賠尚未獲准,去年9月第3次詐保,陳柏全約吳志德及其蔡姓妻子飲宴後,支開蔡女安排吳志德到澄清湖外環道,由同夥開車撞擊吳志德,將吳志德撞飛後落湖死亡。
由於吳志德的18歲妻蔡女在吳志德過世以後,被查出與陳柏全過從甚密,檢警一度懷疑蔡女涉有重嫌,但罪證不足,蔡女獲不起訴;死者家屬認為,蔡女不可能不知情,已聲請檢方再議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