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訪美 西方主流媒體聚焦法輪功
【大紀元2015年09月23日訊】中共領導人習近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抵達美國西雅圖,展開為期八天的訪問。法輪功學員在習近平車隊的沿途展示了「法輪大法好」、「法辦江澤民、羅干、曾慶紅」、「停止迫害法輪功」等大型橫幅標語。西方主流媒體聚集法輪功要求停止迫害的活動。
美聯社: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
据明慧記者王英綜合外電消息,美聯社九月二十二日報導,中共領導人習近平訪問西雅圖之際,數百人手持中英文橫幅在市中心抗議(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其中,許多人是法輪功學員。他們說,他們在中國受到迫害。
報導說,法輪功學員打出的橫幅上寫著:「停止活摘器官」。去年,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中共立即結束活摘器官行徑。
路透社: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
路透社報導說,在西雅圖市中心,支持法輪功的人群說,他們在中國受到迫害。他們手持橫幅反對活摘器官行徑。
西雅圖三十八歲的邁克爾•格林(Michael Green)說:「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關進監獄、勞教所和精神病院,他們被活摘器官後而死亡。」
《國際商業時報》:一些法輪功學員監禁長達十幾年
《國際商業時報》報導,二十二日清晨,在習近平準備下榻的西雅圖維斯汀酒店(Westin Hotel)外,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已經在那裡。他們舉著的中英文橫幅上寫著: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天理難容。
報導說,據大英百科全書上說,一九九九年,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抓捕法輪功學員,並將他們監禁長達十幾年。有些學員死於被關押期間。
《西雅圖陌生人》:多位法輪功學員談被迫害的親身經歷
《西雅圖陌生人》(The Stranger)週報記者Sydney Brownstone採訪了在西雅圖市中心參加活動的幾位法輪功學員。
來自聖荷西的電腦工程師蘇南對記者說:「我是法輪功學員。法輪功是古老的修煉功法。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目前中共還在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歐盟已經通過決議要求中共停止這種血腥暴行。美國國會也正在起草類似的決議。我來這裡就是要告訴人們,中共仍在殺人。」
來自舊金山的凱西.馬接受採訪時說:「我今天來這裡,就是要告訴人們,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煉法輪功有利於身心健康。但中共迫害法輪功,把學員們投入監獄,摘取他們的器官。」
來自舊金山的前哲學教授唐麗娟表示,她的兒子因煉法輪功被江澤民迫害致死。中共警察綁架她的兒子後,把他關進監獄,用電棍電他,不准他進食,並強行灌食。不久他就被迫害致死了。
唐麗娟說:「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的。成千上萬的人跟我兒子一樣。我自己也因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兩年。」
來自洛杉磯的法輪功學員王勝傑表示,他來西雅圖抗議發生在中國的活摘器官暴行。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迫害。他說:「我的父親因煉法輪功被關押五次。有一次他在獄中絕食抗議,身體非常虛弱,監獄釋放了他。後來我們來到美國。我們可以在這裡自由的修煉。」
18.2萬人真名實姓控告、起訴江澤民
據明慧網報導,從今年5月份開始到本週9月22日為止,已超過十八萬二千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真名實姓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訴。目前,至少十一萬五千人的訴訟狀遞達中共最高檢察機構。
明慧網已收到總數182379名(153853案例)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遞交給中共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訴訟狀副本。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
廿一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
1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動整部國家機器,發動了對上億法輪功修煉民眾的全面鎮壓,並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此後,其驅動喉舌媒體製造了包括「天安門自焚」偽案在內的鋪天蓋地的謊言與仇恨宣傳,並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還下達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密令,將這場迫害歇斯底里化。難以計數的幸福家庭被毀,無數人被酷刑致傷、致殘,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利,製造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近年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希臘、荷蘭、瑞典。美國、加拿大、玻利維亞、智利、阿根廷、秘魯。台灣、香港、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
2009年11月中旬,西班牙國家法庭同意根據七名法輪功學員的訴狀內容,受理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被告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若無抗辯,將發出逮捕令,並啟動引渡條約。
2009年12月17日,經過4年調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拉馬德里(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作出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幹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法輪功學員全球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這一事件,堪稱廿一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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