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時候,湖廣地區有一位鄉紳,他做官之後積存了千兩的黃金,就派人用這些錢,去贖回他祖上傳下來的田產,並且向兒子說道:「現在買田地的價錢,比起原先賣出付的價值,要高出好幾倍。所以我用贖回的方式,當初賣多少錢,現在就用多少錢贖回,這樣最便宜、合算了。」
當時,他的兒子才12歲,聽了之後沉默不語,沒有立刻接應父親的話。停了好一會兒,兒子才慢慢開口問道:「爹!我們家祖傳下來的田產,已經賣給人家幾年了?」
父親說:「賣了已經三十年了。」兒子又問:「有幾戶人家買下我們的田地?」父親回答說:「一共有二十幾家清貧的人加在一起,才買下我們家的田產。」
兒子就說:「我見到大明的法律規定,祖產賣出超過了五年,就不許再贖回來了。父親為何不遵守王法呢?」父親當時沒有回答。他們家中有一位門客就接過話說:「贖回祖產,是一種為祖宗爭氣的事情啊!」
兒子批評那個門客說:「你們只懂得一味的阿諛奉承卻罔顧事理!難道父親做了官,另外再買新的、更好的田地不也是爭氣嗎?何必一定要去贖回那些田地呢?」父親說:「我若是一定要贖回祖產,鄉人敢不服從嗎?」兒子說:「我正是怕鄉人畏懼我們家的勢力,這樣勉強的贖回來會有損陰德啊!」
父親聽了兒子的這些話,想了一想說:「小孩子曉得積陰德的道理很好,那麼我今天就多還給他們一些當時購買所花的雜費吧!」
兒子說:「手續雜費是件小事,我們家要買田很容易,而那些小戶人家要買田就困難多了。例如,一向靠十畝地耕種度日子的農家,如今我們把田贖回來了,他另外再買也只能買回五畝田,我們怎麼能忍心要他們一家人在一半的日子裡挨餓呢?」於是就勸父親不要贖回這些田產,積些陰德留給子孫。
父親停了很久才回答說:「兒子啊!你說的話很有道理。只是我們家祖先墳墓邊的十八畝田必須要贖回來,作為祭田用啊!」
兒子又請求父親要照現時的價值立契約,公平的買賣。父親終於聽了兒子的建議。鄉人感佩這位十二歲的少年的恩德,就在「猛將祠」為他祝禱,乞求平安。
後來,鄉紳的兒子十八歲時,考試連年捷報,被朝廷擢拔擔任嚴州的太守。
有一天,鄉紳的兒子騎著馬去迎接詔書,在過橋時馬兒不慎跌倒墜入河裡,就在這千鈞一髮時,忽然見到猛將神用手扶住他,讓他端坐到橋邊。這時,他才知道這是鄉人虔誠禱告「猛將祠」的感應!
後來,鄉紳的兒子活到了八十多歲;鄉紳也因為能聽進兒子的善言,公平待人,一生平安吉祥,也非常健康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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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