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曼谷24日專電)在泰國曼谷機場被捕的香港記者,於8月24日獲得釋放,但法院禁止他離開泰國。這名記者因攜帶防彈背心和頭盔出境,被控非法持有軍事用品而被捕。
一名香港媒體攝影記者在拍攝四面佛爆炸案後,準備離開泰國。不料在曼谷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通關時,被指控身著防彈背心和行李中有防彈頭盔,違反泰國在1987年所實施的軍事裝備控制法,非法持有軍事用裝備,其中包括防毒面具、防彈背心和頭盔等。
泰國法院24日將這名香港記者釋放,但交保條件是不得離開泰國。
泰國外籍記者俱樂部對此一事件發表遺憾聲明,並指出,在2010年曼谷反政府示威活動中,有義大利記者和日本攝影記者2人因示威抗議演變的武裝衝突而喪命,防彈背心和頭盔不是攻擊性武器,同時也是保護採訪記者的生命安全裝備,不應以過時法令來逮捕記者。
在17日傍晚發生的曼谷四面佛爆炸案,許多國際媒體紛紛前來採訪,包括台灣的媒體,但有一些媒體不聽從管制,擅自闖入病房拍攝傷患,或者未尊重家屬意願就擅自拍攝,引發反感。泰國政府對這些未持有工作證的媒體記者採取容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