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即將於104年9月4日開始施行,衛生局除陸續針對涵蓋六大業者加強法令宣導與訓練,並於8月13日與溫泉業者召開法令執行說明。
衛生局自102年起針對營業衛生管理六大業別(住宿服務業、美容美髮按摩業、浴室業、娛樂業、電影片映演業及游泳業)已辦理12場次衛生講習及自治條例說明會,所以大部份業者對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相關規範並不陌生,為讓各業者能做好自主管理,衛生局貼心設計自主管理文件夾於說明會贈送業者,期業者能將自主管理相關文件,如清潔消毒維護紀錄表、健康檢查表等相關表單整理成冊,以方便管理及檢查。
衛生局再次呼籲,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住宿服務業、美容美髮按摩業、浴室業、娛樂業、電影片映演業及游泳業,針對不配合且仍未改善或不合格者就會開出罰單,其罰鍰有二千元以上至二萬元以下罰鍰及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業至完成改善之日為止;另水質規範違反規定者須罰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並公布業者名稱。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