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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兄弟涉電擊槍傷人 不肯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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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8月18日,紐約州高等法院就華裔鄭氏兄弟(Gary Zheng 和 Robert Zheng)以電擊槍攻擊他人一案,舉行審前會議。 被告人鄭氏兄弟的辯護律師提出動議,希望檢察官撤銷起訴。 檢察官則建議被告在此案進入正式法庭辯論之前認罪。 鄭氏兄弟拒絕了這一要求。法官宣布,下次審前會議定於9月15日。

根據檢察官辦公室的記錄, 今年6月17日上午9時30分前後,鄭氏兄弟涉嫌在紐約曼哈頓42街9大道的港務局汽車站附近,用電擊槍(electronic stun gun)故意傷害受害人沙維茲(Heirberto Chavez)。事發之後,鄭氏兄弟把電擊槍丟掉。 鄭氏兄弟因此被控犯有一項2級攻擊罪, 一項4級非法擁有槍支罪。

檢方稱,現場有3位證人,願意指證鄭氏兄弟。據了解,鄭氏兄弟在港務局汽車站旁的一家中餐館「新熊貓」(New Panda)工作。受害人沙維茲稱,6月17日早晨,他電話預訂了一份2.75美元的餐點,他去這家餐廳取餐時,給了收銀的女士5美元,但只找回1.25美元。他與該女士理論時,鄭氏兄弟從櫃檯後面出來,於是他馬上離開,但鄭氏兄弟開始追他,並用電擊槍攻擊他。後來,港務局警官阿賽維多(Katherine Acevedo)碰巧從旁邊經過而追了過去,並逮捕了他們。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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