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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苑剛一案,再談無遺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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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稱是富商苑剛情人楊萱及女嬰的出現,讓這樁離奇的謀殺案再度登上各中文媒體頭條。
情人楊萱說,自己的女兒才是苑剛的唯一子嗣,因而應獨享苑剛身後五千萬的遺産。為了證明女兒的身份,楊萱提供了將近300頁的書面證據,包括與苑剛互發的短信,傳給苑剛的超聲波片子,以及女嬰出生證上苑剛的大名。
苑剛母親及弟弟的律師則回應,苑剛雖是單身,卻可能有多達5個未成年子女,遺産應在子女間平分。
總之,親子鑒定的結果一旦水落石出,苑剛的非婚生子女,或子女們,即會成為披著金襁褓長大的富二代。而苑剛的母親和兄弟,則連苑剛名下豪宅的一間臥室也無法獲得。為啥?繼承法規定的。
藉著這場風波,我們不妨來重溫一個基本的繼承法常識:
生前立下遺囑,身後財産依據遺囑分配;
生前未立遺囑,身後財産分配依據的 是省級立法,
在安省,這部法案是[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 RSO 1990, c S.26]
在苑剛所在的BC省,這部法案是[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 SBC 2009, C.13]
本文中援引的規則和數據來自安省的繼承法。不同省份的繼承法基本原理相通。

1. 無遺囑死亡後,遺産怎麼分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把繼承人分成三個等級:
第一級,近親: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侄子女(外甥)
第二級,遠親:祖父母,叔舅姑姨,曾祖曾孫,表兄弟姊妹,以及各種有著血緣關係的親屬
最後一級,政府:死者所在的省級政府
這三個等級的繼承權優先程度呈金字塔形排列: 只要上一個級別還有生者,以下的級別統統不考慮。也就是說,在近親遠親都找不到人的情況下,遺産才會歸政府 (專業名詞叫做「escheat」)
在同一個級別下,又衍生出小金字塔等級,同理,從金字塔頂往下看,只要上層還有生者,下層就沒份了。所以,大家就明白了為啥苑剛的私生子女們將成為襁褓中的富二代,而父母兄弟根本分不到遺産。
遠親分配順序:根據與死者的血緣親疏,同樣存在金字塔形的規則,這裡不做詳述。
下面,我們著重解釋一下最常見的,近親金字塔的具體遊戲規則:

第一級:配偶+子嗣

這裡的配偶和子嗣可是很講究的。
配偶:必須是正式結婚登記的。同居配偶,不算。但是分居又沒正式辦理離婚的配偶,依然是法定的繼承人。
子嗣:請原諒我們這裡用了一個男性化的詞彙,其實並無男女差別。子嗣包括:子女,子女的子女,子女的子女的子女,一直延伸下去… 子嗣不一定需要是親生的,收養的也算(adopted)。婚內的算,私生的也算(條件是死者在生前認可私生子女的存在,為此,苑剛的情人楊萱向法庭呈交了將近300頁的書面證據,包括與死者的通信記錄,以及嬰兒出生證上父親一欄正是YUAN GANG的名字)。
第一級別分配中可能出現的情況:
a. 假設苑剛有一妻子,而沒有留下任何子女,則他的全部遺産歸妻子所有;
b. 苑剛沒結婚,卻留下5個私生子女,則5個子女平分苑剛遺産。
c. 假設苑剛一直沒結婚,並活到了2060年,有5個私生子女,其中私生子老大不幸在2050年死於車禍,留下兩個兒子 (苑剛的孫子),在2060年苑剛過世後,5個私生子平分遺産,本該分給大兒子的一部分遺産,由兩個孫子平分。
d. 苑剛有一妻子,1個婚生子,5個私生子,苑剛的遺産數額大於20萬,依照安省的繼承法,遺産中的首個20萬分給妻子,剩下的遺産,妻子分得1/3,剩下的2/3由6個孩子平分。

第二級:父母

如果苑剛的私生子女們都未能經過DNA鑒定的驗明正身,而苑剛又沒有節髮妻子。那麼,苑剛的父母,將收穫一筆豐厚的養老金。如果父母健在,則每人獲得一半數額的遺産,如果父母中只有一人健在,則獲得全部遺産。

第三級:兄弟姊妹

兄弟姊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收養的兄弟姊妹。
好了,如果苑剛的父母已經過世,唯一的親人就是弟弟苑強,那麼苑強就將收穫全部的遺産。如果苑強比苑剛死的更早,而留下子女(苑剛的侄子姪女),那麼苑強的子女就成了遺産繼承人。

第四級:侄子姪女 外甥 外甥女

這一級別的分配規則有些特別,概括起來一個原則就是:數人頭。比如,苑剛的父母,兄弟姊妹全都早於苑剛過世,在苑剛死後只有侄子外甥,這時候,只要把活著的侄子外甥們聚在一起,數數人頭,一人一份就好了。

2. 無遺囑死亡後,誰做遺産執行人

大家還記得,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介紹過,遺囑中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指定一位可靠的遺産管理人(執行人)。那麼沒有遺囑,誰來當這個執行人?
答案是準執行人向法庭提交申請,由法庭的令狀來決定。
安省遺産法的第29條規定(Estates Act, RSO 1990, c E.21):
如果死者沒留下遺囑,或是遺囑中指定的執行人不願意承擔這一責任,那麼以下人選可向法庭遞交申請,成為遺産執行人:
1. 死者的配偶,或臨死前的同居伴侶
2. 死者的其他血緣親屬
3. 第一項中的配偶+第二項中的親屬
法庭有權根據具體案例做出裁決。
在今年5月的時候,苑剛的弟弟和母親向BC省高級法院遞交申請,而成為苑剛遺産的執行人。
如果看到這裡,您已經被這些迷宮一樣的分配規則搞得頭暈眼花,您只需把這份報紙放在一邊,記住一個規則就夠了:
有一份合法的,格式完整,內容周全的遺囑,這些規則您統統不用考慮!

(責任編輯: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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