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孩子被開除 州長連簽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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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數月前,富裕的東舊金山灣區學區決定開除一名在當地工作的保姆的孩子,此事件使該校成了新聞熱點,並引發兩州議員提出兩相關法案。週二(11日),州長辦公室說,州長簽署了保姆的孩子可當地入學等兩項法案。

據《水星報》(Mercury News)報導,這名被開除的7歲小女孩名叫薇薇安(Vivian),她母親在一座4,000平方英尺的房子裡做保姆,一週工作5天,她平時和母親住在一起,但週末會去外婆家。去年11月,學區決定僱用私人偵探調查她是否真的住在奧林達。最後,學校認為,她不住在該區。學校最後決定開除她。12月她離開了心愛的學校。

薇薇安的遭遇引發了社區甚至全國的討論,學區該如何看待居住權問題以及使用私家偵探的使用問題?這兩個問題引發兩名州議員提出了兩項法案:SB200和AB1101。

這兩項法案在州參、眾兩院獲全票通過。當它們被放到州長辦公桌上時,州長毫不猶豫簽署了同意。

參議員拉拉(Ricardo Lara)提出的SB200法案規定,保姆和傭人等寄宿工作者的孩子可以在父母工作的地區入學,只要父母在該地每週工作3天以上就可以。眾議員伯尼拉(Susan Bonilla)提出AB1101法案則要求學校在僱用私人偵探調查居留權之前,需先建立好一套調查學生居留權的相關政策。法案禁止調查者對學生拍照或錄像,並授權了一個上訴程序。

後來,奧林達學區改變了決定,允許薇薇安繼續在該地區學校上學。◇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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