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09日訊】台灣地狹車多,機車密度更是堪稱世界第一,好處是大家可以隨心所欲移動到任何想去的地方,然而,汽機車混雜、紅綠燈僅供參考等情況下,不少民眾只能「繃緊神經」再上路。
談到交通事故,大家普遍存有「不會遇到」、「有保強制險了」、「車輛很少開」等僥倖心態,這也造成國人投保狀況往往不敷實際需求。公勝保險經紀人事業部負責人黃彥杰表示,在求償意識高漲的時代,車主的車險知識一定要加強。
「一般民眾會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也就是俗稱的強制險,卻不清楚理賠範圍只有肇事車上乘客、肇事車輛以外的第三人,並未保障駕駛本身。」除此之外,黃彥杰也提到目前重大車禍事件第三人體傷和解金額約500 萬元,強制險死殘最高賠付金額僅200 萬元、人員體傷醫療費用最高20 萬元,根本不夠賠,所以協調破局或是傷者逕自提告的狀況時有所聞。
對此,黃彥杰認為在強制險之外,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包含體傷、財損,民眾可自行規劃保額。假設體傷保額300 萬元、財損50 萬元組合,每年保費大約3,000 元,試想一下,3,000 元我們花得起,300 萬元也許我們花得起,但是心真的會很痛。」
另外,意外發生後,通常愛車的維修花費也不低,黃彥杰建議車主也要依據用車習慣、開車技術與預算,購買適合的車體險。「車體險用於賠償自身車體損傷,不只買新車需要買車體險,若車輛年分越高,出事的機會越大,儘管車子的殘值沒那麼多,但是一修理還是上千元起跳。」
「車體險不是只有甲乙丙三式,如果預算有限,駕駛技術、習慣良好,也可以考慮投保『限定額度』的車體險,損失只要在保險額度內,可完全賠償,每年保費大約3,000 元左右,同樣可以幫你分攤維修風險。」
投保車體險或者乘客險,也有「不賠」的時候。黃彥杰提醒:「酒駕肇事,屬保單條款的不保事項,一旦酒後開車撞了人、乘客受傷或者車子受損,保險公司都是不賠的。除非加保『酒償險』,保險公司才會『有條件』賠償酒駕者所造成第3 人傷害,所以我還是建議大家『醉不上道』。」
最後,黃彥杰表示,駕駛人為了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平日應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除此之外,最好在強制險外,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和車體險,意外發生時有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理賠與民事調解等事宜,方能減少相關損失。◇
責任編輯:吳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