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擬發牌規管廢食油回收
【大紀元2015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去年有台灣劣質油流入香港,事件揭發本港對廢食油規管不足。為了加強監管食用油安全,政府建議全面立法規管食用油,昨日起諮詢公眾3個月,期望明年草擬具體立法建議。
政府推出諮詢文件,建議訂立食油安全標準,包括要求每公斤食物的油,苯並芘由不可以多過10微克,收緊至5微克。
當局又建議發牌規管整條食油供應鏈各個環節,規定在本港生產或出口的食油,不得使用「廢置食用油」或「劣質油脂」作生產原料,違反規定的製造商可以被食環署吊銷牌照,甚至要負刑事責任。而進口本港的食油就需要提供官方證明書,證明達到安全標準。入口商也須提供證明書的副本予下游分銷商。
至於食肆或食物工場用完的食油,政府建議必須交給有牌的收集商回收,收集商就只可將油交給持牌處置商加工循環再用,或廢油再出口去其它地方,但出口商亦都要得到政府的安全證明,全部交收紀錄要保存12個月。
諮詢文件又建議為業界提供合理寬限期,讓業界可以改良及適應新規定。對於罰則政府則未有定案,但會參考現行規管食物安全的做法,最高可以監禁半年。在立法前的真空期,會先在食肆牌照加入條款,食肆如果沒有將廢食油交給持牌回收商,可能會吊銷牌照。
業界多贊成加強管廢置食油回收的建議,以免劣質廢棄食油流入巿面,但有酒樓擔心發牌制度會增加回收的成本,亦希望政府不要即時處罰或除牌,而是先設一個警告機制。
回收業界亦認同監管,認同越快立法越好,表示不怕發牌制度繁複,最重要是保障到食油安全。◇
責任編輯:王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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