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首波競標4G頻譜時,遠傳電信與台灣大哥大互標到雙方正在使用的2G頻段,台灣大(27)日發布聲明表示,2G頻譜的C4、C1繳回一事與遠傳簽訂協議,並非不遵守協議,而是遠傳自己為了4G商業競爭,指控台灣大惡意占有C4頻段,遠傳表示(27)日將提告,台灣大回應,「不畏戰、堅信真理會越辯越明」。
遠傳聲明表示,雙方簽訂祕密協議共同繳回6.2M頻寬,遠傳繳回了C1頻寬,台灣大卻沒繳回C4相對的頻寬,且多次要求台灣大停止使用C1頻譜也始終未得到回應,法院呼籲台灣大應立即停止使用遠傳合法繳回之頻譜。
台灣大表示,雙方約定最遲明(2016)年6月底前「同日共同」繳回,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規定的後(2017)年6月底,已提早1年,而遠傳電信卻為了4G的商業競爭,打算將C3升級作4G使用,故提前在今(2015)年3月25日經NCC核准繳回C3頻段。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4條規定,一旦C3升級為4G使用,遠傳就須將C1的6.2M頻寬一併繳回,並非如遠傳聲稱是自願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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