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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案 台農委會:贈與並未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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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1日電)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局長李鎮洋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預告中,有人提議除了繼承者不受農民身分規範,主張贈與也適用。被疑開漏洞,他說,農委會沒有答應。

李鎮洋今天出席農村再生活動接受聯訪指出,內政部從16日起預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因遇週末假日,10天預告期延長2天,到27日止。

依預告草案內容規定,農舍起造人與承受者計有3種身分資格,一、具農保資格,二、全民健保第三類者,即從事漁牧業的人。

三、未具備農保或全民健保第三類資格時,應由審查小組確認申請人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從農指標包含有買賣農產實績、共通運銷之實、申請過天然災害救助、參與過保價收購及提出經營農業類別的計畫書。

李鎮洋說,據了解,內政部營建署收到不少意見反映,但還沒有收到媒體報導所稱宜蘭不動產業者的反對意見。

他並說,農委會也聽到有人希望不受上述三個身分資格限制,可以承受農地的人,不要只限繼承者,是否要微調贈與也可以不受前述3資格限制。

聯訪時,媒體聞上述意見反映後詢問,「繼承多是一等親,其他二、三等親易被造假,例如表面稱是贈與表姊,但實際上是銷售。此例一開,漏洞就會出現,修正辦法防農舍被炒賣,恐會白忙一場?」李鎮洋說,「農委會沒有同意,一切要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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