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傑美國費城報導】張國慶女士現已81歲了,離休前任職安徽省進出口公司出口二部經理,離休後被步瑞琪(Bridge)公司聘為副總,與安徽省技術進出口公司合作做出口貿易。
幸遇大法 脫胎換骨善待他人
張國慶女士表示,自己從小就體弱多病,隨著年齡的增長,患上了腎臟病、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貧血、頭暈、長年便秘,吃不下飯,常年灌苦藥水,活得很累。並且因為身體多病,心情不好,脾氣很暴躁,看誰都不順眼,在家對老伴、孩子總髮火,家庭氣氛緊張。
1994年張女士幸遇法輪功,修煉法輪功讓張女士徹底告別了病痛。她說:「我讀了《中國法輪功》,真、善、忍的教誨深深地打動了我,我知道這是真正教人做好人的功法。我堅持煉功,並努力按真、善、忍做人,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幾十年的病痛漸消,身心愉悅,那年我60歲。修煉法輪功以後,對照真、善、忍標準深知自己以前的無理,我很內疚,主動向家人道歉並誠心檢查自己的不是,努力善待他人,搞好家庭關係。孩子們說媽媽變了,老伴兒也煉起了法輪功。我身心的變化在家人中反響很大,都說法輪大法好,並支持我煉法輪功,說他們退休後也煉。」
修煉法輪功後,在工作單位裡張女士也變得更加豁達。在步瑞琪公司任副總期間,她曾自己掏5萬元彌補了公司因為借款公司倒閉而無法追回的貸款。在離開公司時,她主動放棄了總經理特批的投資分紅。張女士說:「修煉真是讓我脫胎換骨。七、八十歲的老人,無病一身輕,心胸擴大學會包容別人,活的有信心,很快樂。」
遭酷刑九死一生
然而1999年7月20日,在中國江澤民非法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 1999年10月下旬,張女士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後由合肥公安押回,拘留15天。在拘留所每天從早到晚強迫勞動,包裝一次性衛生筷,不完成數量不准吃飯。同年11月,張女士再去北京找法輪功同修,被北京公安在郊區攔截,關了幾天後送安徽省駐京辦事處,帶到辦事處關了一週左右,由合肥市公安押回,由合肥西市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送合肥看守所關押二十幾天。1999年12月8日,張女士去江蘇靖江以前教過功的地方,告訴她的同修,政府指控法輪功的一切罪名都是偽造的,應向政府機關講清真實情況。回家後不久被靖江公安從家中抓捕到靖江,他們說張女士煽動上訪,要交待問題,逼她放棄信仰,逼供好幾天。因張女士一概否定,靖江公安局把她押送江蘇泰興看守所,判勞教前被關在那裏3個多月,每天強迫撿羊毛,冬天很冷,從早到晚勞動。張女士仍然拒絕被轉化,他們判張女士一年勞教押送江蘇女子勞教所。在那裏張女士幾乎每天都被迫去勞教工廠。她回憶說:「當時是加工進出口產品,如洋娃娃、小動物等。我不會上機器,就派我做雜工,從早到晚趕任務,有時要忙到深夜,當時我已近70歲,體力不支經常眩暈。有一天,一個女警污蔑我們師父,我們集體反對她,她走了。第二天,她帶人抄了我們監室,抄走了我藏的經文。然後又說我們煉功。於是就罰我和其他被關押在那裏的同修在烈日下暴曬及跑步一上午。還罰我們搬垃圾,打掃廁所和糞池。平時和管教說話要蹲下來說,用這種方式侮辱我們。」
2003年1月,張女士去北京找煉法輪功的同修,被國家安全局的特務跟蹤。她說:「一天正我在郊區馬路上行走,突然一隻手臂從我背後猛的勒住我的喉管,拖進一輛黑色轎車。我看到三個便衣。我說:『人民警察怎麼這樣對待人?』他們說:『你是人民嗎?你是反革命。』我質問他們:『隨便抓人有甚麼證據?』他們不讓我說話,用一件衣服使勁包住我的頭,把我雙手拉到背後,把我使勁往座位下塞,把人擠成一團,然後用腳踩在我的背上,把小便都壓出來了,整條棉褲都濕了,車開了很久,拖到一間地下室關押。不久來了兩個中年男子對我逼供,我不承認他們強加的罪名,他們不准我休息,不准睡覺,有兩、三個人看著我,在黑暗的地下室裡不知白天黑夜。後來知道那兩個中年男子是安全部的人,我看到他們做記錄的信紙,印的是中央調查部。」
不知過了多久,張女士被轉移到郊區的一所房子裡,後來她得知是北京房山。因張女士一直否定他們強加的罪名,他們找來了北京團河勞教所的人折磨她。張女士說:「領頭的是一個年輕男人,後來知道他是個科長,叫李進,他領頭把我拷在椅子上,指揮那些女人日夜輪番折磨我。」張女士拒絕回答她們,她們就揪張女士的頭髮,推搡,打她,一邊揪頭髮,推搡,一邊罵。當時張女士已是近七十歲的老人,被折磨的幾乎崩潰。張女士說:「我疲憊已極,只要稍一閉眼,一低頭,馬上遭到揪頭髮、推搡。也不知過了多久,我躺在了床上,醫生來檢查時,關節都無反應了。後來我又被送到醫院的儀器室做各科檢查。也許是情況非常嚴重了,他們最後通知安徽省公安。我記得我到合肥時是公安人員把我背下飛機的,當時直接送到安徽醫學院附屬學院神經科。等到他們通知我兒子來看我時,才知道已經是2004年的5月底了。在被合肥公安帶回時,安全部人員把我帶的兩千多元沒收了,沒有任何收據。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他們對我非法關押了近4個多月。」
遭受迫害住院後,因無法支付昂貴的住院費、醫藥費,張女士被要求出院,經她兒子多次與公安交涉後,才同意她到兒子家休養。但公安給她兒子規定了三條:「不准與外界接觸,不准離開合肥,按時匯報思想」。兩個月後兒子把張女士送到深圳老伴處,公安還上門威脅兒子為甚麼把人放走,兒子說:「到我爸爸處,那是家,有甚麼錯?」。
2004年,南京公安到深圳再次把張女士和老伴劫持回合肥逼供,問她以前去南京有甚麼活動等。在無任何指控證據的情況下,幾天後只好作罷,但合肥公安向她兒子索要伍千元保證金,不給任何收據。張女士說:「因我多次被抓被關,老伴飽受驚嚇,從此失眠,身體狀況一直不好」。
在迫害一開始,安徽省進出口公司發出紅頭文件就將張女士非法除名,並送交省外貿所有公司備案,使張女士失去經濟來源,後來只給了部份生活費。經張女士多次向公安部門提出異議,才補發了部份工資。張女士說:「我應有的福利待遇及離休幹部應有的待遇及福利等至今一概未補。從2000年至今,至少損失16萬元以上。」這場迫害造成了張女士身心、精神、經濟、人際關係等巨大損失。張女士後來輾轉來到美國費城,才得以自由地修煉。
張女士表示:「今天在美國費城這個自由民主的發源地,我要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這場迫害的元凶就是江澤民,人人都應該控告他!將江澤民繩之以法,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