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泛美運動會即將在多倫多舉行,加拿大華人中也不乏運動健將。多倫多的陳林瑞玲(Arlene Chan)是划船高手,她代表加拿大8次成為世界龍舟錦標賽冠軍。她還努力發揚華人傳統文化,通過寫作讓後人了解龍舟、中秋節的來源。
陳林瑞玲在2013年代表加拿大參加第11屆世界龍舟錦標賽(World Dragon Boat Racing Championship),一舉贏得4枚金牌,即2,000米、1,000米、500米及200米。
陳女士說:「我在匈牙利奪冠後,走上台領獎時,現場播放著加拿大國歌,升加拿大國旗。我激動得哭了。」這是她第二年代表加拿大奪冠。
上一次是在2011年。陳林瑞玲到美國佛羅里達參加第10屆龍舟世錦賽,也為加拿大獲得4枚金牌,分別是2,000米、1,000米、500米及200米。
世錦賽是全球最高級別的龍舟比賽,每兩年舉行一次。安省將於今年8月主辦第12屆世錦賽,屆時來自數十個國家的選手將到尼亞加拉瀑布附近一決高下。
陳林瑞玲曾是加拿大女子國家隊隊員。為了進入國家隊,她經歷了長達2年的艱苦訓練。
「不光是在水上訓練,我還去佛羅里達的訓練營,花很長時間在健身房裡舉重、加強心臟與肺功能。高強度的訓練使我身上有一些傷痛。幸好,我從來沒在世錦賽過程中受傷。」陳林瑞玲說。
來自全國的運動員經過層層篩選後,最優秀的幾十人有資格進入國家隊。陳林瑞玲說:「加拿大女子國家隊有25人,我當划船者。比賽時船上有22人,這包括20名划船者、一名敲鼓手、一名控制方向者。國家隊還有一名教練與2名替補隊員。」
划船者分兩排坐在龍舟上,敲鼓手坐在船頭,控制方向者坐在船尾。
出版加國史上首部龍舟書
陳林瑞玲生於多倫多,在唐人街長大。陳女士至今已划了15年的龍舟,每年夏天都在安大略湖划龍舟。談到為何熱愛龍舟,陳林瑞玲說:「2000年,我正在寫一本兒童書《甦醒的龍:龍舟節》(Awakening the Dragon: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我想在截稿之前試試划龍舟,第一次踏上船就愛上了這項運動。」
除了愛划龍舟,她也喜歡寫作。為推動龍舟運動的發展,陳林瑞玲於2009年出版了一本書《舉起槳!加拿大的龍舟比賽》(Paddles Up! Dragon Boat Racing in Canada)。這是加拿大歷史上第一部關於龍舟運動的書籍。
陳林瑞玲在8年前開始當全職作家,至今出版了7本英文書。作品之一《中秋節:華人的中秋節》(The Moon Festival:a Chinese Mid-Autumn Festival)獲得安省圖書館協會的白樺樹獎(Silver Birch Award)提名。
母親是陳林瑞玲的榜樣
陳林瑞玲與丈夫住在多倫多。陳先生(Leo Chan)在多倫多Humber學院當教授,多年來專門研究亞裔美食,包括來自中國、日本、馬來西亞的美食。夫妻倆有2個兒子,一個住在多倫多,是平面設計師。另一個兒子住在美國舊金山,是軟件工程師。
陳林瑞玲的母親林黃彩珍(Jean Lumb)是歷史上首位獲得加拿大勳章(Order of Canada)的華裔女性,她還曾在1994年至2001年期間當公民法官,生前是十多個安省社區組織的總監、主席。
「我母親生於卑詩省,英文非常好,還會說中文、台山話、粵語。為了掙生活費,她在12歲時被迫綴學。儘管她沒上過很多學,但很能幹,很重視家庭和睦。」陳林瑞玲說。
陳女士說:「我有3個哥哥,2個妹妹。大哥在多年前去世了,曾是教師。哥哥Edward Lumb已退休,曾是電工。另一位哥哥在安省當牙醫。兩個妹妹都住在加國東部,分別是體育教練與音樂工作者。」
幫加國華人提高社會地位
陳林瑞玲的父親於1989年去世,母親於2002年去世。「這對我來說是兩次很大的打擊。幸好,家裡有很多兄弟姐妹、表兄妹,很多姨媽、叔伯,家裡人互相安慰。我花很長時間才擺脫悲傷,」陳林瑞玲說。
父母生前很希望提高華人在加拿大的地位。為進一步提高華人地位,陳林瑞玲擔任林黃彩珍基金會(Jean Lumb Foundation)主席。該組織鼓勵新一代的華人在學業、藝術等領域獲得成功。
該基金會從1998年開始向大多地區的華裔高中生頒獎。在學習、藝術、體育、社區服務、科學創新方面表現突出的人有資格獲獎。每年有5人獲獎,每人獲得1,000元現金。
長輩遭種族歧視 沒賠償
陳林瑞玲說,她的長輩在加拿大經歷了很多挫折,包括種族歧視。「我爺爺在1920年從中國來加拿大,他與姥姥都付了人頭稅,每人至少付了50加元。」
她的父親林先生(Doyle Lumb)在1921年離開中國,獨自一人來加拿大,當時他9歲。他向加國政府付了500元人頭稅。她說:「如果把這些錢換成今天的貨幣,那是很多錢。」
她父母在1939年結婚。因為父親當時是中國公民,母親被剝奪了加拿大國籍,在1957年恢復了國籍。母親不後悔與父親結婚。這段婚姻一直維持了50年,直到父親在1989年去世。
聯邦政府於2006年公開道歉,承認實施人頭稅與《排華法案》是錯誤,願意賠償倖存的受害者。陳林瑞玲一家沒獲得任何經濟賠償。因為她的父母、爺爺、姥姥在2006年以前都離世了。政府不同意受害者的子女獲得經濟賠償。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