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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替代役 台內政部:無19K綁3年

【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日電)內政部役政署今天表示,產業訓儲替代役首年雖不適用「勞基法」,但其保險、醫療等保險權益保障,絕對優於一般勞工,且第2年開始薪資採業界行情,沒有19.5K綁3年情事。

據媒體報導,新修正的「替代役實施條例」,增加「產業訓儲替代役」,其中學士學歷首年月薪僅19.5K(1萬9500元),且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引發外界爭議。

役政署對此提出說明,產業訓儲替代役分為3階段,第一階段基礎訓練28天,權利義務與一般替代役相同、第二階段役男則將有11個月時間在用人單位服役期間。

這近1年時間中,企業每用一名學士學歷的替代役要付給政府2萬8000元,其中替代役男每月實拿1萬9500元,剩下8500元是政府負擔役男餐費、服裝、保險及在成功嶺請軍方等上課等費用成本。

一旦產業替代役進入到第三階段,接下來2年則完全適用勞動基準法,回歸市場機制運作,薪水採業界行情,因此只有第1年是19.5K。

役政署說明,產業替代役其實是在現行義務役、研發替代役等方式外,另外再讓役男有多一種選擇,並非強迫,且他們在入營前就須先與企業議定並簽約第2至3年的薪資,因此並沒有網路上流傳19.5K綁3年的情事,若不滿意所談的薪資,相信役男也不會選擇產業替代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