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桃園2日電)桃園市環保局1日查獲某公司楊梅二廠繞流偷排鹼性紫色廢水,污染德盛溪,且蒸氣鍋爐冒出黑煙,除祭出停工處分,並裁罰新台幣38萬元,且於雨水道加裝電子腳鐐嚴密監控排水狀況。
桃園環保局1日接獲民眾檢舉,楊梅某公司疑似偷排廢水,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某公司的雨水道正在排放紫色廢水,當場採樣檢測pH值為10,超出放流水標準,屬鹼性廢水,立即進廠稽查。
環保局說,某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卻直接將鹼性的布匹染色原水,經由廠內雨水溝排出廠外,完全未經處理,污染德盛溪,且經查對今年5月份的每日操作紀錄,發現該公司的廢水實際排放量明顯超出許可排放量,未依許可內容操作,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重罰。
環保局說,某公司為股票上市公司,主要產品為筒紗染色、格子布、色平布、牛仔布等之染色、漿紗、織布,前月中旬才被查獲將未經處理的冷卻水及軟水反洗水直接排出廠外,依法重罰,卻不知悔改,事隔不到一個月又再度被查獲繞流排放廢水。
環保局說,這家股票上市公司,完全不顧企業形象,藐視公權力,一再污染當地環境,行為相當惡劣,故依水污染防治法認定違規情節重大,鐵腕祭出停工處分,未完成改善前不得產生廢水。
環保局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化學需氧量、真色色度及懸浮固體,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加重處罰。並追究環保專責人員的業務責任,不排除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後5年內不得再請領。
稽查人員另於廠區巡查時,突然發現某公司的蒸氣鍋爐冒出陣陣黑煙,未有效收集處理,散發明顯異臭味,污染空氣品質,再依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至少重罰10萬元,限期3天內完成改善,逾期未改善按日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環保局強調,遭稽查告發的工廠,環保局除限期改善,都會列入優先管制名單,增加稽查強度。如被查獲於勒令停工期間擅自操作者,負責人恐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