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19日訊】從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六月十一日兩週內,至少三千九百四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向中國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並提交相關法律文書和證據。六月十一日,迫害法輪功元凶之一週永康以貪腐罪名被中共判無期徒刑。
對此,六月十六日,明慧網記者採訪了加拿大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先生。麥塔斯說,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是有積極意義的新進展。對於目前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浪潮,他說:「總是有很多的(法輪功)受迫害者 (採取行動),這是積極的,但這只是個開始,最終(他們)必須對申訴人(的申訴)採取行動。我們樂觀其變。」
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七屆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耗時多年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兩人在2006年7月發表了《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 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報告》。《報告》表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真實存在的,是「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這份報告揭開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黑幕,當時被外界認為迫使中共對活摘器官大為收斂,兩位調查員也因此被提名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江、周、薄應以迫害法輪功的罪名被判刑
麥塔斯先生說:在中國,對法輪功的打壓非常全面、系統和深入,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沒有任何一條人權標準被尊重,這些標準對法輪功都是無效的。
麥塔斯說,找不到法輪功的任何過失,江澤民集團就選擇了妖魔化法輪功,(試圖)讓人看起來他對法輪功的打壓幾乎沒有甚麼錯。他們的迫害無所不在,並運用如此多不同方式的手段在進行,極端殘忍、凶惡、暴力。
他認為,周永康和薄熙來都應該以迫害法輪功之名被起訴——特別以迫害的罪名被起訴。為幫助防止此類犯罪再度發生,必須在技術上確認罪名成立,將這一類惡人繩 之以法。因為在活摘器官方面違法的不僅僅是薄和周,迫害是通過網絡實施的——醫院的管理者、獄警、醫療人員都參與了。他說:「問題是如何制止今天仍在發生的非法器官移植,並將參與其中的罪犯繩之以法。」
他說:如果我們以活摘器官的罪名將其繩之以法,就會產生影響並幫助制止這一犯罪。(迫害)參與者會說:「如果我們繼續這樣幹的話,我們也會被以迫害的罪名起訴。」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活摘器官的犯罪還會繼續。
需要公正的司法系統審判江澤民
麥塔斯說:「理想情況下,江應該因他的罪行,在一個公正的法庭上被繩之以法。周永康被審判是好事,但並沒有以正確的罪名,也沒有以正確的方式做。我想看到的是正確、公正的執法系統。因為將江澤民繩之以法不僅僅是將發生的作為歷史記錄,而是防止此類罪行再度發生,避免體系被玷污,並向其他違法者發出(警告)信 息。江澤民曾身處中共權力體系的頂峰,許多人都參與了迫害。任何一個迫害程序都是江澤民操縱整個系統實現的……我們需要一個司法系統,還原真相。」
麥塔斯建議,以迫害法輪功和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最嚴重罪名,而不是以其它罪名將江訴諸法庭。司法公正其實還有教育與懲戒的意義。這將有助於形成(歷史)記錄,進而幫助停止迫害。
江澤民將法輪功設為假想敵
對於五月一日中國全面實行「有案必立」的登記制度之後,受中共迫害的眾多法輪功學員展開控告江澤民的浪潮,麥塔斯稱看到了許多「充滿希望」 (promising)的跡象。他說:首先是允許老百姓投訴;其次是迫害法輪功的罪犯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被繩之以法;第三是出現民眾控告江的浪潮。
麥塔斯說,江澤民犯罪的證據百分之百是確鑿的,因為他當時是擁有最高權力的人。他說:「江澤民是元凶,他通過謀殺獲得權力,並保持權力。他樹立了許多假想敵,法輪功是他最主要針對的,他通過(維持)迫害法輪功保持權力(避免被清算),通過設立的『六一零』辦公室——一個平行的權力系統,作為他的權力基地。周永康和薄熙來都是他的追隨者。」
薄熙來親口承認:江澤民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非法發動了打壓上億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的運動,在江承諾打死算白死,不追究的免責保護下,中共監獄,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甚至發生了系統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2013年8月,《大紀元》獲知情人鮑光授權獨家披露的錄音證實,2006年9月13日時任商務部長的薄熙來跟隨時任中共總理溫家寶訪問德國漢堡時,曾親口承認 「江澤民下達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命令」。錄音文件中,對於使館人員問道,「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是你的命令還是江澤民的命令?」薄熙來親口回答:「江主席!」
(《大紀元》視頻:薄熙來自曝江澤民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
(薄熙來承認是江澤民下達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命令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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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