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綜合報導)8日,加州司法委員會一致投票通過,禁止縣法院要求被罰者在申訴前繳罰金。
20年來加州交通罰金已經達到了天價,由於經濟衰退帶來的預算吃緊,法院越來越依靠收費。由於罰金過於昂貴,許多人想申訴,但沒錢付罰單。可是如果不先付罰金,那麼罰金就會增加,開始100美元的罰單可能增至490美元,逾期不付,就再增加800美元,很快你將失去執照,然後,你的車就會被拖走。
新法案使人們可以先申訴,失敗後再付罰款。但是,對於那些交通債務高築的人來說,新法案卻沒有任何幫助。據南加非營利組織,交通債務已成為加州無照駕駛的一個主要原因。自2006年以來,加州有480萬司機的駕照被吊銷,因為無力支付罰款,而其中只有8.3萬張駕駛執照被恢復。法律援助機構接待的求助者,也多是交通法庭案件或者駕照被扣等情況。
新法案是來自州長布朗的對付不起交通罰金的窮人進行特赦的提議。該提案下,輕度違規者只需付所欠罰金的一半,管理費從300減至50美元。布朗將加州交通法庭系統稱作:窮人絕望的深淵。◇
責任編輯: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