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大事記
【大紀元5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8日電)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今天公布大巨蛋案調查報告,並建請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北市府也可依法解約。
以下為相關大事記:
–2000年6月,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向中央爭取支持推動巨蛋體育館興建案。
–2001年1月,北市府預定在松山菸廠舊址興建4萬席次的大型室內體育館,全案採BOT開發。
–2002年3月,行政院同意北市府「台北文化體育園區規劃暨台北市興建大型室內體育館修正計畫」。
–2003年11月,北市府成立大巨蛋甄審委員會,並於同年12月進行首次大巨蛋甄審委員會,確認招商文件與BOT合約草案。
–2004年4月,大巨蛋BOT招商申請文件收件截止,僅「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遠雄)」一家投標。
–2004年5月,進行第二次大巨蛋甄審委員會,「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遠雄)」以零營運權利金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2004年9月底,進行大巨蛋第三次甄審委員會,決議通過大巨蛋BOT合約議約定稿版本條文。
–2004年10月,原協力廠商日本竹中工務店與劉培森團隊發函北市府聲明退出大巨蛋BOT案,並主張投資計劃書設計興建構想的智慧財產權。
–2004年11月,進行大巨蛋第四次甄審委員會。遠雄擬變更協力廠商,決議暫緩簽約。
–2005年5月,進行大巨蛋第七次甄審委員會,決議不同意遠雄申請變更協力廠商,隨後北市府發函遠雄判定流標。
–2005年8月及10月,遠雄兩度向行政院工程會提起申訴;行政院工程會同年12月撤銷北市府「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與「宣布流標」的行政處分。
–2006年6月,第八次甄審委員會決議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
–2006年10月,當時現任台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董座趙藤雄簽訂大巨蛋BOT合約。
–2007年4月,「松菸森林運動公園催生聯盟」針對老樹隨意移植,告發北市教育局、文化局、台大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涉嫌偽造文書,並要求立即停止所有樹木移植。
–2009年9月,監察院糾正大巨蛋案,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暫停推動大巨蛋案相關作業,全案待通盤檢討後再做定奪。
–2010年6月,北市環評大會以量體過大,交通問題無法解決為由,認定大巨蛋不應開發。
–2011年5月,大巨蛋環評替代方案第二次審查,大巨蛋環評有條件通過。
–2011年6月,遠雄取得大巨蛋建築執照,預計2014年完工。
–2015年1月,台北市長柯文哲針對大巨蛋召開專案會議,要求檢視大巨蛋合約;隨後柯文哲與趙藤雄見面,討論監察院糾正案、工程逾期問題。
–2015年4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到台北市議會施政報告及備詢,針對大巨蛋安檢,他表示,若不過就討論拆。
–2015年4月16日,大巨蛋安檢報告出爐,北市提出拆蛋、留蛋兩選項,但遠雄不服北市安檢標準要求實價買回,雙方隔空交火數週。
–2015年5月8日,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公布首波大巨蛋案調查報告,並建請北市府將馬總統、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北市府也可研議解除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