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新北市6日電)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偵一隊日前在台北市中山區、南港區查獲1名王姓男子以「KKS」販賣仿冒功學社「KHS」商標的電動腳踏車,共查獲24輛大陸製電動腳踏車,及數百貼紙。
母親節將至,許多民眾都開始著手挑選實用的母親節禮物,使用上簡單又省力的電動腳踏車,可以讓媽媽出門採買、運動,一直是熱門的商品之一。
不過知名的腳踏車廠商功學社卻接獲消費者提供的訊息,指台北市區內某店家消售的電動腳踏車,並不是功學社原廠所生產的KHS商標電動自行車,疑似有違反商標法的行為。
功學社於是向警方報案,希望遏止仿冒的歪風。
經保二刑大密集偵查,發現王男的店面主要經營手機銷售及維修,兼營電動腳踏車銷售,客人在店面購買後,店家會在現場拆箱組車,並在車身貼上KHS的商標貼紙。
警方調查發現,王男是向大陸地區進貨,並辯稱所銷售的商品是戲謔KHS商標的「KKS腳踏車」,但是消費者如果沒有詳加查看,都會認為商品就是功學社出品的KHS商標腳踏車。
由於電動腳踏車包含電力配置及馬達,應依「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形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經檢測機構或審驗機構,依交通部所定安全檢測基準檢測,並出去安全檢測報告,並取得合格證明、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才能行駛在道路上。
但被查獲的這批貨,完全沒有經過法定的檢測程序,更不可能依規定取得、黏貼合格標章。
警方指出,根據商標法97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對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或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