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訴薄案 專家證人:中共迫害法輪功
【大紀元2015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薄熙來在加拿大被訴案4月30日(週四)開庭,一名專家證人在法庭作證,稱發生在中國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主導的黨的行為,薄熙來參與其中。
來自美國人權法律協會的專家夏一陽在法庭作證時稱,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歷次踐踏人權的運動,都是中共在後台操縱的。中共通過其內部的各種渠道,包括從中央到地方的各層黨組織,保證其黨的政策獲得落實,對法輪功的鎮壓政策是一個例子。
他介紹了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的運作方式,大運動成立專門的機構去執行,比如為鎮壓法輪功而成立的610辦公室,就是一個從上到下的網絡,是一個中共直接控制的系統,可以調動地方政府資源,但不受地方政府控制。
夏一陽稱,江澤民通過中共中央向各地發出鎮壓法輪功的指示文件。有證據顯示,全國各市對執行中共鎮壓法輪功政策的積極程度不同,薄熙來當書記的大連市,是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最嚴重的市之一。
他說,訴案原告金榮在大連因為煉法輪功遭虐待的時間,薄熙來正好是大連市的中共書記。
金榮2000年1月第一次被抓時只有19歲。她說,當時沒辦任何手續,在大連姚家看守所被關了17天,受到各種折磨及強迫勞役;她連續高燒及咳嗽了10天,沒有任何醫療服務。回大學後受到嚴密監視,沒有行動自由。
2000年4月的一個週末,金榮因私自回家探父母被抓去大連戒毒所的洗腦班關了1個多月,期間又經受了各種酷刑迫害。
2007年,金榮以酷刑罪將薄熙來告上安省高級法院。薄熙來一直沒出庭,由中共政府管轄下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All 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作為第三方干預者,來加拿大為薄熙來辯護。
熟悉中共內部運作的前瀋陽市司法局長韓廣生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不是獨立機構,而是「中共專政機器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薄熙來成為階下囚,是因為他觸犯了中共的家法。但他涉及的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中共作為一個整體的行為。在中共最高層決定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下,他當了一個忠實的執行者。」 韓廣生說:「為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辯護,本質上不是為他個人辯護,是為中共的整體辯護……是要維護中共的形象及統治。」
金榮表示,她要繼續打這官司,原因是薄熙來在中國不是因為迫害法輪功被判刑。她說:「薄熙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行,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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