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擬明年開徵 台經部:與水汙費脫鉤
【大紀元2015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經委會28日初審《水利法》和《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審查開徵耗水費條文時,引起立委正反意見相爭不下,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考量整理結構合理化,目前決定「耗水費」、「水汙費」脫鉤,若法案順利通過後,耗水費預計2016年1月開徵。
經濟部水利署在《水利法》修法中擬開徵「耗水費」,針對每月用水超過1千度以上的用水戶開徵耗水費,且可以與環保署5月課徵的「水汙費」折抵,但日前引起立委質疑。
楊偉甫指說,開徵耗水費的目的不是要增加企業的水費支出,而是希望企業共同節水並改善節水措施。當初考量「耗水費」、「水汙費」兩者開徵時程不同,考量結構合理化,目前決定兩者脫鉤,若法案能順利通過,預計明年1月開徵,讓台灣邁向節水型社會。
節水減徵獎勵措施配套最高減徵60%,達成政府公告的製程用水及全廠用水回收率者,最高減徵25%。因此,經濟部目前規劃耗水費,將用於產業未來枯旱時期的用水調度、廠商節水改善輔導與獎勵、農民「掌水工」等相關費用。◇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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