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為保障受收容人權益及加速法院裁定審理效益,內政部於(21)日部務會報通過「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草案,移民署副署長張長琪表示,為了降低收容人來往奔波間可能逃亡的風險,在法院許可下,收容人可以在收容地進行遠距離審理。
在台灣有很多外籍勞工因未經查驗入國、從事與居留原因不符的工作,可能遭強制驅離,而在驅離前基於人身自由會給予司法救濟機會。張長琪表示,在等待法院審理過程中,收容人可能必須來往法院奔波,為了降低期間逃亡的風險,可將視場地設備、管轄法院的裁定等,於受收容人所在地處接受審理、訊問及自由陳述。
內政部表示,「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移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進行審查與後續發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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