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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四十二

被告律師發表雷語:是「敵人」非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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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國寶銀行涉嫌偽造文書、幫助客戶獲得聯邦購房貸款案,5月19日繼續庭審,前國寶銀行貸款首席信貸長王耀華和國寶銀行的律師分別做結案陳詞,大批國寶銀行的職員到場旁聽。

是「敵人」 不是同謀

王耀華的律師總結陳詞時指出,王耀華審核貸款嚴謹,銀行采取的風險控制程序比房利美要求的還細。律師舉例說,在審核一筆貸款房價比率(Loan-to-Value,LTV)低於30%的低風險貸款時,王耀華致電借款申請人的雇主後,感覺有問題,於是他也沒有批准貸款。如果他是同謀,又何必阻擋這份貸款額只占總房價的28%的低風險貸款呢?

王耀華的律師告訴陪審團,王耀華負責審核貸款專員為客戶辦理的貸款申請,根本就是這些污點證人的「敵人」(enemy),而不是同謀。

他又提醒陪審團,要記住唐人街是一個特殊的社區,第一代的新移民打的往往是「辛苦工」,收入直接拿現金,他們的後代才慢慢的融入主流社會,也因此房利美同意華人社區銀行用「雇傭證明」(Verification of Employment,VOE)代替稅務局的退稅表(Tax Return)。律師說,王耀華是國寶銀行的老員工,一直遵循房利美的指導,在檢察官調查的跨度長達5年、近百萬份的電子郵件和文件中,沒有一份顯示王耀華參與了作弊。

罪名「全是猜測」

國寶銀行的結辯律師強調,國寶銀行向房利美的貸款滯欠率極低,4,400個貸款擔保中只有16宗出現貸款滯欠,占0.36%,是一般銀行平均6.6%貸款滯欠率的二十分之一。大多國寶客戶的首付款都很高,一百萬的房子,首付40萬現金,借款人違約不還貸款的情況極少見,貸款風險低、供款穩定,國寶讓房利美大賺其錢反而成為罪犯,「毫無道理」。

律師強調,從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來看,根據房利美自動審批系統(簡稱DU)的放貸指導規定,沒有理由不借錢給貸款人,沒有證據顯示哪裡錯了;雖然贈款信的清單中出現很多帶有小數點(幾分錢的零頭)的「饋贈」讓人不解,也別忘了唐人街有成千的小商家,出現諸如「99.80元」的饋贈禮物也不足為怪,總而言之,看不出來有問題,就連房利美和國寶的主管部門「銀監局」每年對國寶審計的時候,都沒有發現錯誤。開審至今沒有證據證明國寶銀行高層對「違規行員做假」知情,檢方說的「都是猜測」。

再聚焦余啟斌「真話假話」

律師又指,2009年11月貸款專員余啟斌貸款欺詐案發後,銀行方面發現後立即采取措施、取消貸款並在次日開除了余啟斌,隨後聘請調查員對房貸部門展開內部調查,次年1月15日已準備向有關當局報告。這證明銀行沒有貸款欺詐的意願。

律師並再次呈堂貸款客戶Chi女士2010年5月配合檢方調查給余啟斌打的電話,Chi女士問余啟斌:「每個申請人都捏造收入嗎?」不知電話被錄音的余啟斌回答說「當然」,Chi女士又問銀行是否知道,余啟斌說「只是我們員工」,Chi女士再追問銀行總裁的態度,余啟斌說:「銀行會核實資料,就看他們相信不相信,所以資料要合理(才行)」。

律師告訴陪審團,余啟斌在電話中並沒有指證銀行,然而他再次接受檢調時,被檢方告知他電話被暗中錄音並要求他合作供出其他共犯,否則「當天就會逮捕他」,遭到威脅的余啟斌隨即將兩名主管和銀行牽連到案。律師強調,余啟斌在不知道電話被暗中錄音時說的「才是真話」,坐上證人席上的余啟斌已經「謊話連篇」,直到他2013~2014年找工作時,還在個人簡歷上隱瞞他被國寶開除的事實,沒有停止造假。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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