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16日訊】2008年灰狗巴士斬頭案華裔被告李偉光(Vince Weiguang Li),被準備送往集體屋(Group Home),目前正在等待醫院的許可。斬頭案被害人麥克林(Tim McLean)的母親戴莉(Carol de Delley)反對給殺害兒子的兇手更多自由。
據CTV報導,今年二月,馬尼托巴省刑法審查委員會批准李偉光,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日間出行到溫尼伯。4月30日審查委員會給斬頭案被害人麥克林(Tim McLean)的母親迪德利(Carol de Delley)的通知信中更稱,為逐步過渡到在集體屋居住,由醫院負責,准許在外過夜。麥克林上週五將該信張貼在臉書(Facebook)。
上週六(5月9日),40餘人聚集在溫尼伯(Winnipeg)曼尼托巴省議會大樓外,抗議李偉光可能搬到集體之家。這個決定是根據醫院建議做出的。麥克林的哥哥肯德爾(Kendall)說,他覺得這個決定毫無道理。
但精神病專家仍堅持認為風險很低。加拿大精神分裂症協會執行董事薩默維爾(Chris Summerville)說:「即便停止服用藥物,他也不會在1小時內或一夜之間就精神病發作,因為這種藥在血液裡可停留幾周。」一旦李偉光被獲准搬到集體屋,他會被宵禁,並且有全天候人員保證他服藥。加拿大心理健康協會發言人黑尼克(Mark Henick)也贊成此舉。他說:「在刑事司法系統中,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要接受更多的評估和審查,這似乎是對他進入下一步治療的自然階段。」
2008年,22歲的麥克林在開往溫尼伯的灰狗巴士上被李偉光割頭剖膛食肉。法官以李偉光患精神分裂症,判決謀殺罪名不成立。此後,李偉光一直住在塞爾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 集體屋供身體或精神有問題的人居住,他們在接受治療的同時可以獨立行動。
如果李偉光被轉往集體屋,將有更多走出去的機會,對此各方反應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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