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5月13日,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進入交叉質詢證人的最後一天,辯方兩名證人依次上庭,意圖證明之前被判有罪的前管理人員並非高管,他的犯罪與銀行無關。
檢方阻擊辯方的證據
在13日上午,證人、大陪審團出庭前,檢、辯雙方在法官的監督下再次梳理了案中的證據,檢方針對辯方提出的書面證據提出數十項反對, 稱與案情無關,希望法官不予採納,但辯方解釋:那些都是使該案成立的重要證據。其中一份是國寶銀行總裁與房利美官員的電話通話文字記錄,檢方質疑該記錄,表示沒有人會給每一通電話做文字記錄。但辯方說服法官後,法官告訴檢察官:的確沒有人給每一通電話做文字記錄,但如果是一家銀行的總裁與房利美官員的電話,文字記錄就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將會採用。
檢查官針對辯方提供的一些電郵文件表示與案件無關,但辯方律師表示,指控中說國寶銀行為了經濟利益鼓勵員工作假,掩蓋非法貸款活動,而這些電郵正顯示出國寶不僅沒有掩飾,反而主動向政府報告。
檢方:國寶獲得大量收入
下午,辯方傳召的國寶銀行審計官(Controller)迪潘庭(Milagros DiPentima)出庭作證,檢方詳細詢問她的職務、工作範圍等,然後繼續前一天的主攻目標,試圖讓迪潘庭承認在國寶銀行所做的房貸中,銀行獲得大量收入。其中針對前一天辯方律師提出的、賣給房利美的31件房貸名單,追問每項數字的意義,並指其中3項貸款在不同表格中的數據不同。
迪潘庭告訴檢控官:不同的數字代表不同的意義,給房利美交的錢不僅有雜費(fees),還有本金及利息等各項。有些是已還完的,有些是在償還過程中。檢查官追問她是否知道房利美將所購貸款如何處理,她表示並不知情。
辯方第二名證人是國寶銀行的首席風險官坡芭(George Pombar)。檢察官指出坡芭2011年才進國寶,許多事情並不知道,意圖向陪審團顯示:該人作證資格有問題。辯方律師則出示2005、2007 和2009年的三份國寶銀行高管名單,意圖證明之前被判有罪的前管理人員並非高管,他的犯罪與銀行無關。
孫董:國寶賺的是利息
國寶銀行孫啟誠全程旁聽了當天的開庭。孫啟誠分析,檢方試圖尋找證據證明國寶銀行的房貸業務利潤豐厚,進而證明國寶銀行管理層為了利益不擇手段,鼓勵員工違法,因而犯法。檢察官試圖證明,在當時房貸「證券化」的大環境下,國寶銀行在開始房貸業務的2005年至2007年中,獲得大量利潤。
孫啟誠說,實際上國寶做房貸是為了維護社區的客戶、幫助華人社區。剛開始時房貸客戶很少,到2009年才多起來。檢方仔細追問的那個31件房貸名單中,實際顯示房利美的收入比國寶高很多。「宏觀經濟的變化,導致利息的變化,國寶銀行賺錢是靠的利息。」孫董表示。
法官表示,今天將再次開庭,大陪審團也將11點鐘到庭,估計今天控辯雙方將結辯,接下來陪審團將閉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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