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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版房地合一稅 炒房最重課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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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初步敲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不僅把4個非自住課稅級距調高,最大調整是境內自用住宅免稅額,將原本財政部出售自用住宅4,000萬元的免稅門檻,調整成依獲利所得給予400萬元免稅額度,超過部分依10%分離課稅。對此,學者覺得樂觀其成,雖有回應民意期待,但希望政策能落實社會正義。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13日再度邀集財政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審查通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杜紫軍表示,草案完成審查後,將在北中南舉辦公聽會及網路座談會,向外界徵詢意見,若有其他意見,會再召開審查會修正,因本會期會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新制度預計在2016年1月1日上路。

行政院版的房地合一課稅案,在稅率部分,為了抑制短期炒作,除了將財政部版的4個非自住課稅級距都往上調高,上修後,持有未滿1年出售課稅45%、1年以上未滿2年者35%、超過2年至未滿10年者20%、持有超過10年者15%。為杜絕外資杜資炒房,且將針對一年內短期頻繁交易的非自住房,課徵45%所得稅,新版本較財政部原先提報的35%,大幅提高。

同時,為了避免傷及自住客,在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部分,原本財政部版本是以房地總價4,000萬作為免稅門檻,改為獲利400萬以下免稅,超過部分依10%分離課稅,且6年內適用一次為限。

杜紫軍強調,「房地合一稅制」是秉持「短期從重、中期合理、長期優惠」的原則,希望保障台灣7成以上的自住者,並與內政部日前提出「青年生活宅」的方案搭配,建構完整的住宅政策。

由於追溯既往有困難,政院決定訂「日出條款」做為課稅的範圍,新制度預計2016年1月1日上路,目前所有的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響,但2016年1月1日之後買進,或2014年1月2日買進的房屋,且在2年內賣出者,將受新制度規範。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行政院提高非自住課稅級距,至少是有回應民意期待,但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房地合一稅制,應該是按所得越高負擔的稅越高,顯然目前政院版是用時間來切割,從所得稅累進課稅概念看,並沒有賺越多課到的稅越多,以分配正義、所得稅賦的角度來看,還有討論的空間,當然這背後是有各方角力的結果,他樂觀其成。

張金鶚表示,對於訂出的日出條款,他覺得不是太理想,因為還是沒有回應外界的質疑,為何過去賺的可以不要,至少實價登錄以來可以做到,這點還有討論的空間;至於自住房交易提供交易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是合理可接受的範圍,基本是往一個回應社會民意期待走,但最後重要的是在立法院審查能夠提高標準,要讓社會正義達到落實才是真正的重點。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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