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房地合一 預計105年上路
【大紀元5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3日電)行政院今天審查通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對短期持有課稅從重、中期持有課稅合理,長期持有有優惠;行政院本會期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預計105年元旦上路。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上午邀集財政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審查通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
房地合一課稅訂日出條款,預計105年1月1日上路。105年元旦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2年內出售,才會受規範;目前所有的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響。
課稅稅率部分,原本財政部送到行政院版本分為4級,未滿1年課35%;1年以上未滿2年30%;2年以上未滿10年課17%,如果持有超過10年為12%。
不過,行政院審查會通過的版本將稅率全數提高,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外資部分持有1年以下課45%,持有超過1年35%。
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部分,原本財政部版本是以房地總價4000萬作為免稅門檻,不過,行政院審查通過版本則規定,105年元旦以後取得,自住非供營業或出租者,出售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只要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賦稅署長吳自心說明,根據內政部統計,民眾買賣房屋總計在2000萬元以內佔91%,以3%的資本利得計算6年獲利,接近20%,計算出400萬元免稅門檻。
有關重購退稅部分維持財政部版本,換大屋者全額退稅、換小屋者比例退稅。
杜紫軍說明,房地合一稅制秉持「短期從重、中期合理、長期優惠」原則,希望保障台灣7成以上自住者。根據財政部賦稅署估計,新制實施後第1年約有40億元稅收,之後逐年增加到百億元,稅收將挹注內政部青年住宅、長期照護等用途。
杜紫軍說,今天完成審查後,會在北中南召開公聽會,聽取意見;如果各界接受度高,會再將所得稅法修法版本送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如果要再修正,會再召開審查會。全案預計這個會期內送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