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南投縣10日電)南投林管處已開始徵收暫准租地租金及租地造林副產物分收價金,繳款期限到6月1日止,提醒民眾按時繳費,逾期加收滯納金。
承租國有地的民眾注意了!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即日起到6月1日,進行暫准租地租金及租地造林副產物分收價金徵收作業,民眾可持繳納聯單到全國郵局繳款,或是到通知單上列出的工作站繳納。
南投林管處表示,若超過繳納期限,郵局就停止代收服務,民眾只能到工作站繳納,且將依逾期月數,加收2%到100%的滯納金,民眾若積欠租金達2年以上,依契約書第5點,依法終止租約並收回林地。
南投林管處提醒,租金徵收作業到6月1日止,為維護承租權益,希望承租人能在期限內繳納,避免因逾期產生滯納金,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洽詢南投林管處及所轄各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