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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廣場採申請制 學者:是台北市民就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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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徐翠玲台北報導)101 大樓擬研議,任何團體在101前廣場表達訴求,將採拒絕使用標語旗幟,對所有團體採「申請制」。學者認為,政府、101無法解決愛國同心會的問題,竟要全民放棄言論與行動自由,此舉是因噎廢食,也違背公平正義。從愛國同心會的行為,也可一窺中共在全球輸出暴力的縮影。

民意代表及多學者認為,由私人團體制定哪些團體可使用公共開放空間,有檢視、妨害言論自由之嫌,也違反《憲法》規定。

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談到,中共長期以來對民間團體、個人只要有任何異議,動輒施以殘酷手段打壓,且動用國家資源包含警察、司法、軍隊來為其打手撐腰,更積極以意識形態,例如媒體,來影響輿論,製造假象。目的就是要讓反對力量在萌芽之初就及時撲滅。

中共專制體制的特點,就是黨員對上級絕對服從,宣揚共產思想,並結合的國家力量,延伸到各社會階層,來擴張壓制力量。大致國家,小至團體、個人,愛國同心會長期在101廣場以言語、暴力傷害台灣人就是典型例子。

而101、政府官員治不了愛國同心會,便「有條件」限制民眾到101廣場。外界批評,這根本是本末倒置且非常不負責任。台北市長柯文哲7日回應,101廣場屬101大樓,台北101有權訂定管理規則,但政府還是可以干預,原則上須維持自由、友善、多元。
曾建元則認為,民眾在公共空間的活動,101其實無權置喙,政府即使依法行政,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以對人民傷害最小的方式來達到目的。

申請制危及市民言論自由

他舉例,愛國同心會若是在廣場暴力攻擊民眾,執法單位應針對其行為取締,而非把愛同會不喜歡的法輪功團體也趕走,牽涉無辜第三者,這是違反社會價值、是非不分,以及公理正義的行為。

對於申請制。不只是法輪功團體言論自由受到傷害,未來所有台北市民在現場表達自由言論的機會也連帶受到剝奪,這是傷害潛在所有台北市民的權利,是很嚴重的事情。他呼籲,北市府若不適當處理,將有損市府形象。

議員:運用容積獎勵就得開放

對於101擬推申請制,台北市議員王世堅8日表示,他會向北市府建議不能讓台北101這樣訂規則,若訂最大公約數可以,但不能違反公法。圈成小圈圈限定特定人士及身分、指定用途,或事先審查都不行。它運用了建築法中容積獎勵,首先它就違反建築法開放空間要求。市政府怎可對它制訂規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王世堅說,今天他就會打電話到市長室,要求柯P制止101。廣場使用辦法應簡單明瞭,以維護秩序為主,而不是先跟101報備,它同意才能使用,這就逾越妨礙言論與行動自由。101訂文藝園區,於法不符,原因是私有地蓋樓房,使用開放空間獎勵,就得開放。以帝寶使用停車獎勵為例,它設置停車位可收停車費、租金,但須供不特定大眾停車。

至於柯市府是否不應縱容101違法亂紀?王世堅認為,誰在101廣場鬧事就抓誰,用公法處理、侍候,不能訂私法,政府要出來講話。101土地所有權人是市政府,市政府把它租給101,使用權是101沒錯,但當初起造時用了開放空間獎勵,空間就須開放。開放的管理規則就是公法,不能私法愛怎麼訂就怎麼訂。

「101大樓老闆,在這一棟主導的人是在向中共輸誠」,王世堅說,因它受控於中共,這就是很可惡的地方。它默許愛國同心會打人、罵人、糟蹋別人不作聲,警方取締愛國同心會,才趕快訂規則,前後態度不一。它就是偏愛國同心會,做給中國看。愛國同心會一群人惡行惡狀,「會怕什麼規矩嗎?」它訂這個挑明了就是針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沒罵人打人,應該保障合法,讓他們有發聲權利。◇

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陳柏州/大紀元)

針對101廣場擬採申請制,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指出,此舉是傷害所有台北市民的潛在權利。(陳柏州/大紀元)

針對101廣場擬採申請制,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指出,此舉是傷害所有台北市民的潛在權利。(Getty Images)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指101定位文藝園區於法不合。(翻攝臉書)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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