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郭千華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使用工業級碳酸鎂製於胡椒調味產品,經查宜蘭縣下游業者含販售業及鹽酥雞攤販計18家有進貨,衛生局立即派員進行查核,共計下架「不辣椒鹽粉(3斤)」、「3斤台一椒鹽粉」、「全家福不辣椒鹽粉」、「全家福普通椒鹽粉」、「特辣椒鹽粉(3斤)」、「普通辣椒鹽粉(3斤)」等六項產品,共計374.5公斤。
衛生局持續追蹤問題產品來源流向及下架回收情形,籲請縣內販售及相關餐飲業者停止使用「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製造之胡椒粉問題產品,且於4月30日(星期四)晚間24時前完成下架作業,並向衛生局辦理自主通報作業。
再次呼籲食品業者如有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若經查獲自行下架而未主動通報衛生機關,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消費者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撥打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洽詢。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