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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美辰《我要唱歌》開播 曾為賺學費打工

【大紀元2015年04月30日訊】21日,台灣歌手潘美辰傾力打造的網絡音樂教學節目《我要唱歌》在多個網絡開播。節目中,潘美辰除了傾囊相授歌唱技巧,她從未公開的巡迴演唱會的感人畫面也其中首度呈現。據悉,該節目首日點擊量即超過百萬。

《我要唱歌》首日點閱超百萬

潘美辰在歌唱比賽節目中多是當評委,對演唱發表評論與見解,但她私下卻表示:「其實坐在評審席中,評論有潛力想要追夢的年輕人,做出為求節目效果重點式的評判,對於真正很有資質想圓歌手夢想的年輕人,會使他們無從去了解自己真正的問題,與應該如何練習專研更有突破性的歌唱技巧。如果只能閉門造車獨自摸索,實是太過可惜。」為了幫助有資質、想圓歌手夢的年輕人,潘美辰傾力打造了《我要唱歌》這檔節目,首日點擊量就超過百萬。

在節目中,潘美辰不僅傾囊相授歌唱技巧,而且公開了其演唱會從未曝光的畫面。首期節目中就有一段感人的畫面:當時,潘美辰回台灣開個唱,生病的潘爸特地向醫院告假,與潘媽媽一同意外現身演唱會,不知情的潘美辰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雙膝跪在父母面前泣不成聲,心情久久不能平復。

家境貧寒 為理想打工賺學費

祖籍福建、出生於台北縣的潘美辰,從小家境貧寒,爸爸賣過水果、冰激凌,媽媽曾是富家人的幫傭。因貧困買不起鋼琴,愛好音樂的潘美辰就跟著媽媽去幫傭的人家,每次等主人的小孩彈完鋼琴後就試著去練,可就因為這個媽媽被解僱了。

潘媽為支持女兒學音樂,一直省吃儉用,終於給她買了一架風琴。據悉,1985年,為追求個人理想、改善家中經濟狀況,當時不滿16歲的潘美辰在父母面前跪了三天三夜,說服他們讓自己離家打工讀書。後來,潘美辰利用自己半工半讀賺取的學費,先後到台北南強國中、南強中學影視科音樂班讀書。17歲時,潘美辰便到餐廳裡唱歌掙錢。

潘美辰曾回憶說,在求學的那段時間,有過半年之內搬三次家的經歷,甚至窮到連著幾天窩在租來的陰冷潮濕的小屋裡吃泡麵。1988年,潘美辰出版了第一張個人專輯《不要走,不要走》,正式進入歌壇。第二年,出道不久的她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和個人感悟創作了歌曲《我想有個家》,歌曲表達了對父母的思念及對溫暖家庭的渴求。1990年,潘美辰憑藉此歌曲獲得了第一屆台灣金曲獎年度最佳歌曲獎,同時她也憑這首歌奠定了在歌壇的地位。出道27年,潘美辰發行了19張專輯,演唱了數百首歌曲,也獲得了許多獎項。**

責任編輯:李湘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