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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評論

陳思敏:薄熙來反人類罪不容辯護

【大紀元2015年04月29日訊】4月28日海外消息,薄熙來案又將開庭,但不在中國大陸,是在加拿大被訴酷刑罪,安省最高法院於4月30日再次開庭聆訊。只是薄熙來已經淪為中共的階下囚,是否有律師會出面為其辯護,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薄熙來在加拿大此一訴案,是2007年5月被法輪功學員金榮女士以酷刑罪告上安省最高法院,案件經2013年9月9日正式啟動後,法庭訂於今年4月30日再次開庭。

目前正在服刑中的薄熙來,雖因受賄、貪污、濫權罪被中共判處無期,但據悉,中共仍派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All 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來到加拿大並欲請當地律師替他辯護。

然而,薄熙來被訴酷刑罪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而是牽涉到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反人類罪。薄熙來從任大連市長起,追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積極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勞教酷刑、活摘器官與販賣屍體等等令人髮指的罪行,因此海外起訴薄熙來案者眾。

自2004年開始,全球至少12個國家的人權組織和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反人類罪,對薄熙來提出了訴訟。其中,澳洲法院已於2007年宣判「薄熙來酷刑罪成立」。

薄熙來反人類罪證確鑿,明知薄熙來是劊子手,是萬國公罪的被告,還會有律師接案?法律是規定案件須有律師,不過,律師拒絕為惡行重大的被告辯護,或是有條件辯護的情形不是未曾出現過。

例如,發生於2012年印度新德里的公車輪暴事件,當地擁有2,500名成員的律師公會,經全體投票決議該公會的成員不會給予這些被告法律援助,因為「幫這個案子辯護是不道德的」,應對案件袖手旁觀,以確保案件可以迅速審理。

又據報導,2011年7月的挪威屠殺案,律師Geir Lippestad同意在兇手認罪情況下擔任辯護,在審判中,Geir Lippestad律師在司法上保障程式,但在價值觀上,他的行為實際上打擊了兇手的偏激思想,並證明他的行為嚴重錯誤,協助他面對犯罪事實,以及面對應有的判決。

薄熙來犯下的反人類罪,追查國際(WOIPFG)與聯合國已有大量卷證在案。僅在薄熙來主政大連、遼寧期間,證人及證據表明,至少有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被手術摘取,蘇家屯集中營活摘後焚屍,大連屍體工廠塑化屍標販賣,還有太多不計其數的法輪功學員被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致瘋致殘。

像是這起訴案的控方金榮女士,受迫害當時年僅20歲,還是就讀大連師範大學一年級的學生,然而她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不僅自己親歷非人酷刑,也親眼所見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各種酷刑迫害而死。

金榮女士曾經表示,控告薄熙來旨在公開迫害真相,同時為所有受害者爭取遲來的公道與正義。

任何被害者都不只是數字的統計。金榮女士因這場殘酷迫害失去正常人生,對於更多人死不能復生的法輪功學員,每一條生命都包括了他們與其親人未竟的夢想和對未來的期待。

是故若還有想為薄熙來反人類罪辯護的律師,不有罪惡感?一生良心過得去?然後在各大學的法律課堂上被拿來當負面教材,讓學生與後進詰問為甚麼要替反人類罪犯辯護?

也許每個人的道德選擇不同,但基本道義高於任何執業準則,應是最起碼不過的選擇,否則就像中共的醫生會以「拯救生命」之名活摘器官。

希望不要有律師為犯下反人類罪的劊子手薄熙來辯護,不只是因為恐受罵名,而是人類社會對律師的崇高定義——良知的聘用。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