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南方電網內部買官價碼高不高?
【大紀元2015年04月22日訊】《中國經濟週刊》報導稱:反腐風暴正在刮向電力系統。這一次,處於漩渦中心的是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南方電網)。
4月2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對南方電網副總經理肖鵬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這是繼南方電網副總經理祁達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之後,4天之內南方電網第二位落馬的副總經理。中央第八巡視組3月6日正式進駐南方電網不到一個月,南方電網系統包括肖鵬、祁達才在內已經有4名高管落馬。
令輿論驚鄂不己的是南方電網首次曝出內部買官價碼:供電所長100萬、經理300萬!南方電網內部買官價碼高不高?如果按電網的暴利來算,這個價碼並不高!所長經理只要干上三五年,每年的採購投資一般都會有數億乃至數十億之多,按20%的腐敗成本來測算,也遠遠超過買官金額,而電網把高電價再轉給企業和個人,最後買單的依然是企業和個人。
此前,廣東電網原總經理吳周春因貪腐被查。按南方網公佈的資料,吳周春1980年被分配到湛江市電力局工作。1984年,年僅33歲的吳周春就被任命為湛江市供電局局長,成為當時當時廣東省電力系統最年輕的局長。此後的1991年,吳周春調任廣州電力工業局局長兼黨委書記。並在2003年初,出任廣東電網公司總經理。2009年,吳周春出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南網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周春被查之前,一直跟隨吳周春的賀姓老闆被抓,這個老闆在廣東電力系統撈金不下百億,早早就移居香港,其豪宅位於香港半山,比香港幾大富豪的居所還要奢華。蹊蹺的是,吳周春被抓之後,這個靠吳周春起家暴富的百億老闆就被悄悄放走了。
電網的腐敗之所以氾濫成災,就在於壟斷企業有著驚人的暴利。以廣東為例,工業用電價為每千瓦時0.944元,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502元,電網公司毛收入率高達46.82%,遠高於國際電網公司平均28%的水平。在內陸,以寧夏為例,分佈式光伏並網發電項目國家電價補貼為每千瓦時0.359元,居民電價每千瓦時0.448元,但分佈式光伏發電賣給電網公司,上網電價只有每千瓦時0.236元,電網公司毛收入率高達47.32%。
而寧夏一般工商業用電價為每千瓦時0.744元,電網公司毛收入率竟高達68.28%,不僅是國際平均水平的一倍以上,而且高於煤炭鐵路運輸和天然氣管道運輸的毛收入率。理應直接獎勵給光伏發電企業的補貼,卻讓電網公司通過定價權和討價權從中謀得了無風險的利潤大頭。
電網公司不僅獲得了(自定價)豐厚存量利潤,而且獲得了(發改委定價)超額增量利潤。在國家發改委上調電價時,如2011年11月30日調價時就將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分別上調了每千瓦時3分和2.5分,電網公司坐地就可輕鬆獲得高達20%的利潤增量。
電網壟斷企業的暴利,更是遠遠高於國內銀行業坐吃高額存貸差的利潤,更遠高於人們普遍認為三桶油所能獲得的壟斷暴利。中國是一個製造業大國,工業製造業用電量佔全國總用電量的80%。電網公司如此高的暴利早已真真切切地打擊到了中國製造業,同時造成煤炭與發電企業陷入困境。
更為重要的是,高於居民用電價格近1倍的工業用電價格,事實上是通過工業產品將高電價轉嫁給了國民。從某種意義上講,電網公司是在對全體國民隱形「徵稅」,滋養著電網這個龐大的特殊利益集團,供養著中國實體企業中最牛的打工皇帝—年收入10萬人民幣的抄表工。
再看所謂的階梯電價,也是打著節能環保的幌子,對全民實施的一種財富掠奪。目前居民階梯電價分為三檔,第一檔為基礎電量,覆蓋80%居民家庭用電;第二檔用電量覆蓋95%的家庭,超出基礎電量的部分每度電價上漲0.05元;第三檔覆蓋5%用電量最高的家庭,這一檔電價每度上調0.3元。
階梯電價方案實施以來,居民家庭用電負擔明顯增加。有居民算了一筆賬:若40%的居民用電量實施階梯電價的方案,第二檔電價漲價5分錢/度,第三檔漲價0.3元/度,以全國平均居民用電價格0.5元/度計算,平均漲幅為15%。
在目前的現狀和體制框架下,電網企業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與必然性,高度壟斷和附加的公共職能,是歷史遺留的天生稟賦。壟斷本身並不可怕,在一個相對完善的市場體制下,壟斷會受到制約,問題是這種類似的改革受到利益集團的極力阻撓,只能任由這個龐然大物為所欲為腐敗猖獗。
數年前,當高度壟斷的國家電力公司拆分時,人們以為中國會形成一個充滿有序競爭的電力市場,但僅僅幾年之後,這種希望就被失望和絕望所替代。可怕的是,電網企業通過高度壟斷己經完全綁架了政府和國民,面對這個前所未有的龐然大物,政府和國民除驚恐和憂慮之外,真不知道最終還能做什麼。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