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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大紀元2015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綜合報導)去年4月生效的帶薪病假法,給紐約市政府帶來一筆小小的收入。消費者事務局表示,從法律生效以來,共對違反規定的企業罰款3萬9千350美元。期間,消費者事務局共接到472份投訴,有116個投訴通過仲裁方式獲得解決。
聯邦快遞被罰最多
帶薪病假法適用於五人以上的企業,僱員最多可獲每年五天的帶薪病假。未能給僱員提供帶薪病假的企業,首次違規被處罰500美元,第二次750美元,第三次1,000美元。消費者事務局由14名調查員和律師組成的「帶薪病假工作組」(Paid Sick Leave Team)負責處理這類糾紛,這個小組解決一個糾紛平均需要33天。
根據消費者事務局提供的資料,聯邦快遞(FedEx)和Best Buy公司是首批因未執行帶薪病假法而受罰的企業。此外Primo Cappuccino,American Girl Cafe,Lismir Cards和東哈林區人力資源委員會(East Harlem Council for Human Services)也在受處罰之列。
消費者事務局收穫的近四萬罰金中,大部分是由聯邦快遞「貢獻」的。去年秋天,一名聯邦快遞的僱員對公司提起訴訟,引發了對公司快遞業務的調查,聯邦快遞因此被罰款3萬3千600美元。依據帶薪病假法,Fedex公司要給全市165名僱員提供帶薪病假,並歸還30名受帶薪病假法影響的僱員1萬5千元錢。
責任編輯: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