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10日訊】導言:從去年底密蘇里州弗格森開始,一系列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槍擊或以其它方式導致平民死亡的案件持續衝擊美國社會,由於受害者多數是黑人,引發大量反種族主義的抗議。但刨去常常讓社會撕裂的種族議題,如何避免警察執法過程中過度使用暴力以及如何避免這樣做的警察逃脫懲處,實際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在這裡攝像頭預計將發揮巨大作用,無論是警方佩戴的隨身攝像頭,還是平民手中的手機攝像頭。
(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星期二,一段拍攝到美國白人警察從背後多槍擊斃一名黑人男子的視頻被公布出來。視頻中的畫面在美國全境引發了憤怒浪潮。33歲的白人警察在追逐試圖逃跑的50歲黑人男子時,從其背後開槍數次,並在其倒地死亡後仍給其戴上手銬。
這個發生在南卡羅萊納州北查爾斯頓白人警察槍擊黑人男子致其死亡的案例在美國再次引發有關警察濫用暴力的討論。北查爾斯頓白人警察槍擊黑人男子致其死亡這一事件發生後,大量憤怒的市民給市長打電話表示抗議。北查爾斯頓市長表示將採取新的防範措施。
據德國之聲報導,北查爾斯頓市長薩梅(Keith Summey)在一場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將為當地警察配備100多個可隨身攜帶的攝像頭。今後警察出警的時候,必須把攝像頭別在制服上。在上述視頻曝光前,開槍的白人警察宣稱死者搶奪他的電擊槍,他開槍是為了自衛。
「像獵物一樣被擊斃」
據媒體報導,這名被槍殺的黑人駕駛的汽車剎車燈失靈,因此被警察攔下。受害者父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的兒子之所以看到警察後試圖逃跑,是因為他拖欠了4個子女的撫養費,他可能擔心會被警察逮捕。受害者的父親看過視頻後將開槍的警察比作「在森林中追趕麋鹿的獵人」。
用手機拍攝這段視頻的路人指證稱,他看到警察和黑人男子之間發生口角。他在接受MSNBC電視臺採訪時說:「當時他們都倒在地上,但是警察已經控制了局面。」這名證人說,他看到一把電擊槍,但是他沒有看到受害者對警察使用這把槍。然後他看到警察從背後向受害者開槍。
開槍警察有暴力前科
美聯社報導稱,2013年9月,這名白人警察斯萊格就曾經面臨過度使用暴力的指控。那一次這名警察使用的是電擊槍,在受害者配合的情況下,電擊了對方的肚子。這名受害者開始被控拒捕,但後來控罪被撤銷,而其對斯萊格過度使用武力的抱怨也石沉大海。
根據美聯社獲得的記錄,對這一事件斯萊格在其對事件的報告中稱因為看不到受害者的一隻手,因此感到威脅,而使用了電擊槍。而在最新的槍擊斯科特事件的報告中,斯萊格也是聲稱自己生命受到了威脅,這一說法在顯示了事件過程的手機視頻出現前已經被調查人員接受。
手機成「監管」警察工具
本次的事件突顯了已經無處不在的手機在調查案件中所發揮的作用,從去年的弗格森布朗被殺案到紐約的鎖喉致死案,再到洛杉磯警察打死一名流浪漢,都有民眾在現場拍攝的視頻。儘管有的視頻未能拍攝到關鍵現場,但都改變了事件討論的方向,為對警方的質疑提供了證據。
這一作用在本次斯萊格槍殺斯科特案件中特別突顯,在視頻出現之前,斯萊格很可能會被判定無罪,但有了這一視頻證據,斯萊格被迅速逮捕和定罪,而且他如果受到的謀殺指控成立,斯萊格有可能會面臨死刑判決。
記錄現場 有專門應用
多倫多星報報導,多倫多一名應用開發者巴普蒂斯特(Darren Baptiste)去年開發了iPhone應用CopWatch,可以在用戶點擊圖標時自動開始錄像,並在錄像停止時自動將其上傳到YouTube。他說:「很多時候,只有當視頻公布於眾時,警方才會採取措施。」
他表示,在突發情況下人們常手足無措——忘記按下攝錄鍵,或不知如何上傳視頻,上傳到哪裡?在某些情況下,警察還會強行沒收存有視頻的相機或手機,儘管這種行為有時候違法。借助這項手機應用,民眾可以方便傳播現場記錄。
警用隨身攝像頭的普及
在民眾試圖用攝像頭監督警方的同時,面對圍繞警察行為越來越多的爭議,美國各級政府也在紛紛推動警察隨身佩戴攝像頭的普及,民權律師斯科特.格林伍德專門關注警方的各種不當行為,他曾經就如何部署攝像頭的問題為多家警察局提供過諮詢。
格林伍德表示,智能手機攝像頭的普及激發了警方對便攜攝像頭的興趣。「執法部門不應當單純依靠外部視頻證據。」他說:「警方最好自己錄製視頻,而最佳方式就是通過警察身上佩戴的攝像頭。」在斯萊格槍殺斯科特案後,白宮和紐約市長白思豪都發言表示要加速推動攝像頭普及。
華裔警官:便攜攝像機成警察證人
紐約市警察去年底開始試行隨身配備便攜式攝像機巡邏。有十多年經驗的華裔警官Wilem黃在警察學院培訓部門從事警官培訓,他說:「我們並不害怕攝像,只是要保證正確地執行。」
他說,現在的科技發展,人人都可以攝像,甚至可以修改,一個沒講任何前因後果的視頻上傳互聯網後,後果可想而知。例如,假定警察警告過而他仍然拒絕服從,則警察將他壓倒在地就符合作業流程。再比如,若警察發現他的行為具有不可預料性而決定這麼做。顯然,不同的背景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結論。
而這些拍攝的視頻中,由於時間點的截取、角度的選取,也不一定能代表事實的全部,警察也可能被冤枉。「如果故意截去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可能對警察不利。」Wilem黃說,原來警察也對攝像有牴觸情緒,有圖不一定有真相,但警察需要證人,與其依賴別人的部分視頻,為什麼不擁有自己的視頻證據呢?
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中,最關鍵的就是資料的公正性,還應注意音像資料上無法體現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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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禁槍,如果警察不能迅速控制局面,則對方可能掏槍造成警察傷亡。雖然這只是少部分的情況,但警察需要處理越來越多的持槍案件,過度使用武力的總體可能性就大增。隨身便攜式攝像(BWV)記錄對庭審產生影響,可以成為辦案人員證明其行為合法的重要證據,因此警察也在逐步支持這項制度,Wilem黃說。
攝像頭非「靈丹妙藥」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高級政策分析師斯坦利(Jay Stanley)說,弗格森和紐約市槍殺案引發大規模公眾抗議,導致民間要求:「每一名警察都攜帶攝像機工作」前,早有人將掃除警民衝突的希望寄託於BWV。「這麼多年來,我們對(巡邏車上的)儀錶盤攝像頭(dashboard camera)已經屢見不鮮,警察部門也認為這是一種自然的延伸。」斯坦利說:「警察局長和政府官員們把這視為一種……減輕責任不可避免的支出。」
「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口袋攝像機。」他說: 「白人中產階級沒有被警方滋擾的,不願相信騷擾會發生。但我們中的許多人被迫面對這個現實。」
他說,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旁觀者會掏出手機,開始錄像,發到Youtube上。這種做法只要不干擾警察履行其職責,是受到憲法保護的。但是便攜式攝像機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正如我們在加納案中看到的,它並不能解決刑事司法系統的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