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6日報導】(中央社新北市6日電)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台北捷運殺人案,被告鄭捷聽到被判4個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時,表情木然。
審判長樊季康宣判判處被告鄭捷殺害4人,分別判4個死刑,以及造成22人受傷,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鄭捷聽到被判處死刑時,表情木然,看不出情緒有明顯波動,似乎早預料到會判死刑,有死者家屬在宣判後大喊要鄭捷捐出器官來救人,鄭捷也不理會,在法警押解下離去。
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萬華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嚴重傷亡。新北地方法院歷經半年多的審理,今天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