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廣場表達「人大代表人民普選」
【大紀元2015年03月05日訊】2005兩會召開前,人們在山東濟南成豐橋北廣場聚集,議論人大政協兩會,討論他們為甚麼不能代表民眾發聲?大家普遍認為,人大代表沒經過一人一票的普選,他們當代表,是上級指派的,開會總是看上級眼色說話、行事。為此,大家舉起了:「人大代表人民普選」的橫幅。
去年香港雨傘運動期間,港人發出「我要真普選」的呼聲,也是在這個小廣場上,人們舉起來了「濟南人民支持香港人民的自主選擇」,這次人們又在這裡上展出了:「我們也要真普選」 。參加拍照的有:李紅衛,高祥明、張廷夫、劉桂芹,於新永、陳蓬蓮、吳寶山、成蘊琴、李連祿、孫文廣等人。本人繞開看守參加了聚會,
這次參加兩會的人,多是些既得利益者,人大代表中一半以上是官員,指望他們中有叛逆者是很難的。希望民間關於普選的呼聲能夠由小到大,逐浪高漲,推動變革。
2010年我在網上發表了一篇《普選、直選應入憲法 —給全國兩會信》,以後收入香港(夏菲爾)出版的拙作《參選紀實》p116,及網上《孫文廣文集》(要翻牆)。現在附後供參考
2015年3月4日於山東大學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附上:2010年《孫文廣:普選、直選應入憲法 —-給全國兩會信》
1949年9月,共產黨領導下的政協,通過了「共同綱領」 ,以後被稱為「憲法性文件」 ,應諾建國後將實行普選,但至今中共統治已60餘年,制定了4部憲法,沒有一部再提普選兩字。建議修改憲法,增加普選、直選、競選等制度性的內容。
(一)1949年的「共同綱領」
1949年9月29當時的全國政協,在中共領導下,吸收了幾個當時著名的民主黨派民盟、民建、九三、農工等和一些著名的知識份子參加,為了爭取民間和境外的支持,在「共同綱領」中5次提到「普選」。
其中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之」。
其中十四條規定:……「凡在軍事行動已經完全結束、土地改革已經徹底實現、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組織的地方,即應實行「普選」,召開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
但是到了1954年雖然「軍事行動已經完全結束、土地改革已經徹底實現」,在制定第一部憲法中卻不見「普選」的影蹤,在以後的三部憲法(1975、1978、1982)中也根本找不到「普選」兩個字。
……
(二)中共失信於民
為甚麼中共當局在取得政權之前信誓旦旦的講:政權穩定下來之後要實行普選,但在歷經過土改、鎮反、肅反、文革、經濟改革長達60年的時間卻不實現諾言,中共當局為何在「普選」問題上食言跳票?
1949年底中共在大陸掌權,但是立腳不穩。為了獲得國內外的支持他可以公開宣佈將來要實行普選,一旦政權穩定,權力在手,他早就忘了關於普選的承諾。
這件事實說明中共當局的輕諾寡信,孔子云: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一個人失去了信用,他在社會上難以找到立足之地,一個政黨如果徹底了失掉了信譽,他怎能獲得民眾真誠的擁護呢?
建議全國人大修憲,將60年前「共同綱領」中承諾的「普選」,及相關內容,加入到憲法之中。
(三)借鑒中華民國憲法「直選」「競選」應入憲
1946年十二月民國政府召開國民大會,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內容包括:
第一百十三條 ……省議會議員由省民選舉之。省長由省民選舉之。
第一百二十六條 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縣長由縣民選舉之。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第一百三十一條 本憲法所規定各種選舉之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
該《共同綱領》原定1947年12月25日施行,但不久內戰爆發,干擾了直選的進行,但民國政府退到台灣之後,很早就施行了縣、省長直選,(不是先選代表,再由代表選縣長的間接選舉)1996年開始了總統直選,候選人都是公開競選,至今在台灣的競選已是熱火朝天。
中國大陸自稱有優越的社會制度,為甚麼至今鄉鎮長都不能直接競選呢?更何況縣、市、省長的選舉。
建議全國人大會,討論修改憲法,增加有關普選、直選、競選的內容,以縮小和台灣的差距,減少台灣居民對大陸政治制度的不理解、隔閡和恐懼。大陸當局領導人如果不能實行直接普遍的競爭選舉,縮小兩岸選舉制度上的差距,請問北京當局,如何實現他們夢寐以求的兩岸的和平統一?
2010年3月2日於山東大學 電話: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2010/03/01 發表 註:有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