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自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15年來宜蘭縣的農地上已興建約7600棟農舍,流失約1900公頃的農地,嚴重衝擊宜蘭縣優良農地。
為解決農舍問題,宜蘭縣府決定落實「農地農用政策」,自2月10日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照,建立嚴審機制。3月23日數百農民與房仲業者到縣府抗議,指此舉導致農地價崩、權益受損;但也有一群小農高舉「農地農用」布條,支持縣府作法。
縣府態度堅定,在抗議民眾離開後,立即公告「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草案,預計四月實施。
草案對於興建農舍申請人,具體提出兩項要求:
1. 在該農業用地直接從事農業工作連續兩年、每年達120天以上證明文件。
2. 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證明文件。
這兩項證明也可以「具農保兩年以上證明文件」取代;而已核發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證明者,則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承認及保障其資格。
本草案共計十一條,重點如次:
一、 本辦法之立法目的及法令依據。
二、 審查小組成員及必要時得邀專家學者協助審查。
三、 申請案件應附文件。
四、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四條,其興建農舍農業用地屬被徵收或協議價購者應附文件。
五、 本辦法第三條第十款之生產經營計畫書應敘明之事項。
六、 受理申請案件審查應現場會勘並請申請人到場說明。
七、 申請案件不予同意之情形。
八、 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證明書之有效期限。
九、 農業用地完整區塊設計原則。
十、 農舍用地範圍之填土高度限制及建築物屋頂突出物高度限制。
十一、 本辦法施行之日期。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