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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薪四法
【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加薪四法」,其中3法本週初審,國民黨團呼籲修法讓員工分享企業利潤;民主進步黨團表示,認同修法方向與原則,但產業樣態不同,細節應再討論。
為讓勞工分享經濟成長果實,國民黨團規劃加薪四法(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制企業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年度盈餘一定比例應分配給勞工,違者可處最高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3日排審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委員會25日排審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現行法令已明訂企業經營須利潤分享,實際上大多只分配給股東,非全體員工,應修法進一步要求企業分享利潤給勞工。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黨團主要反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企業為勞工加薪可抵稅,有「假加薪、真補貼」疑慮。
至於其他3項修法草案,他說,黨團認同修法方向、原則,只是各產業樣態不同,如何詳細規劃配套、是否制訂罰則賦予強制性等,還要大家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