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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合理利潤拍板 全年171.6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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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日電)反映燃料成本下跌,台灣4月新電價今天拍板,每度平均降幅約7.34%,電價審議委員會定台電合理利潤為全年新台幣171.67億元,利潤若超出171.67億元就要「吐出來」。

委員會同時也刪除再生能源附加費22.49億元。由於每度平均電價比去年的基準電價由每度3.1139元降為2.8852元,台電預估1年電費收入為6045億元,年減479億元。

新版電價公式4月1日上路,實施後每半年調整1次電價,經濟部電價審議委員會今天上午9時開會,原訂12時結束,但因討論激烈,且有委員堅持應擴大降幅,延至下午約1時才結束。會後由經濟部次長沈榮津主持記者會。

台電預估全年燃料費用(包括自發及購電)新台幣3399億元,比去年的3915億元減少516億元,委員會並刪除不合理的成本細項,民國99至102年的再生能源附加費22.49億元,未放行台電過關。

不過,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再生能發展基金條例明定電價可反映再生能源附加費,因此委員會接受計入103年再生能源附加費成本。

另外,委員會決議,每度平均電價比去年的基準電價由每度3.1139元降為2.8852元,平均降幅約7.34%;如依此計算,台電預估1年電費收入為6045億元,年減479億元。

至於台電今年的合理利潤,委員會定為全年約5%,達新台幣171.67億元;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表示,下次10月調整電價時,會採半年預估、半年實績值計算合理利潤,如果超出171.67億元,就要「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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