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2009年12月11日,余啟斌被國寶銀行「炒魷魚」。圍繞解雇事件,國寶銀行的辯護律師16日在庭上深挖,余啟斌在被解雇前後的所作所為。
辯護律師指,余啟斌在國寶工作的四年中,做假騙取房利美的貸款,終於在2009年12月11日(週五)這一天「東窗事發」。余啟斌幫客戶Arial Chi女士造假文件,貸款53萬3千美元購買布碌崙的一套兩家庭房,本來要在這一天完成交易。Chi女士的律師發現房貸文件中不見了兩張總額2400美元的支票,因此通報國寶銀行的律師孫儀芬(Verar Sung,總裁孫儀文的大姐) 。
原來余啟斌以銀行手續費為借口,讓Chi女士寫兩張抬頭空白的支票,卻私下填寫自己老婆的名字,將錢轉入了老婆賬戶。孫儀芬感到很奇怪,打電話叫余啟斌到她辦公室,又通知了孫儀文,孫儀文當天決定停止這筆貸款,理由是「借款人收入出現差異」,當時還未解雇余啟斌。
但是做賊心虛的余啟斌為了設法彌補,向孫儀文改口說,他不是偷客戶的錢,而是要幫客戶填寫假的贈款信,他收取客戶的錢後,會用自己的銀行戶口開出支票,存入對方的帳戶當成贈款。這番解釋反而讓造假事件穿幫,孫儀文告訴他「不要再來上班」。而貸款不成的Chi女士又到警局報案,檢方於是開始調查,最終起訴國寶銀行和國寶貸款部門十余名工作人員。
昨天,在國寶銀行辯護律師的逼問下,余啟斌承認他事發後,立即找Chi女士企圖對口供圓謊,周末甚至到Chi女士的家裡,還找其他銀行的貸款員,想方設法讓Chi女士完成貸款,以便她答應串通一氣向銀行撒謊。律師反問他:為了隱瞞真相,余啟斌不惜一切代價、處處撒謊,這樣的人怎麼可信?為了解脫罪名轉為檢方證人,難道不會同樣撒謊嗎?
律師又出示多名經紀商與余啟斌的電子郵件往來。這些文件顯示,經紀商們要想造假獲得貸款預審資格,依賴余啟斌核查申請表格,直接了當的在郵件中問他:「借款人的工資收入應該調高還是降低,多少才『合理』?」余啟斌的回復也同樣直白,此外還提醒對方將投資房做成「自住房」,叮囑他們要確保銀行職員查證時,假工作單位能確認借款人身分「不出紕漏」等。
律師逼問余啟斌:「如果你明知經紀人給的是假文件,仍然提交給銀行,是否知道這是錯的?」余啟斌百般推說,想把責任全部推到經紀人或銀行身上,稱他無法審核經紀人提供的文件虛實,造假與他無關,直到法官也按捺不住,一字一句的提示他說,律師問的只是「如果……」,這是一個概念性的常規問題,並不指向具體案例,他才含糊其辭的勉強回答:「可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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