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3日電)台電2月公告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因修改內容重新公告,明確規範負責核廢料再處理廠商要代為出售分離後的鈾、鈽,因此將延至4月9日開標。
考量核一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前途未卜,為避免因燃料池存放不夠,導致核一廠1號機明年3月停機,等於變相提前除役,經濟部及台電啟動核一、核二廠用過核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預計自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新台幣112.57億元預算,擬將1200束用過的燃料棒小規模送國外再處理,年底將先送300束至國外,並於2月17日公開招標。
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主任李肖宗表示,未來經過再處理後,可再利用的鈾及鈽將不送回台灣,僅剩約原本體積1/5的玻璃固化廢棄物,且放射性強度減低,有助於未來在國內尋找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李肖宗表示,台電2月17日公開招標後,已修改內容重新公告,明確規範負責核廢料再處理廠商要代為出售分離後的鈾、鈽,且不得運回,而出售價金也需給台電,因此自3月下旬延至4月9日開標。
由於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若首次公開招標未達3家,就會流標並重新公告,李肖宗指出,重新公告7天後就可以開標,只要有1家廠商投標即可,預計採購案4月下旬就會明朗化。
另外,具爭議性的核廢料究竟應該何去何從,為解決外界認為台電球員兼裁判的疑慮,政府擬成立國家核廢料專責機構,未來核廢料業務不再是台電執掌,將移交給行政法人處理。
李肖宗指出,目前經濟部已將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報行政院,行政院已審查完畢,未來希望盡快送至立法院,若能在本會期通過,明年上半年有機會掛牌成立,初估規模至少100人。
未來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仍由經濟部管理,由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提報施政計畫、預算需求,但仍須經經濟部同意,並依照立法院預算程序,經過立法院議決。
李肖宗表示,未來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業務範圍包含核廢料營運政策,以及核廢料貯存地點調查、研究、探勘、溝通、施工、營運、回饋、監管等。
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董事會成員將包含政府、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與公民團體3類代表組成,且第3類代表不得少於董事會名額1/3,但該法人董事長仍由經濟部指派。